詐欺罪..可以撤消嗎?

2011-03-03 5:37 am
法律大大們好~
小弟有一個詐欺案件..獲不起訴處分
但在八年後的...警局資料裡面還有詐欺案底..
請問不起訴的公訴罪能從警局資料撤消嗎?
(有一次玩警察朋友的PDA手持電腦查我的資料..發現案件那格顯示詐欺XD)

回答 (5)

2011-03-03 5:50 am
✔ 最佳答案
一、不起訴不算前科…對你應該不會有不利的影響…
況且愛告人的人很多…如果你被一個人亂告之後留下不起訴的結果,也
不代表你是壞人呀
既然不會有不利的影響,留著也無不可…
二、如果有人因為你留有不起訴資料而給你你歧視或不利益,你應該針對這
件事處理才對。
三、玩警察朋友PDA這樣的事不適合拿出來講。
四、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參考: 我的職業是律師
2011-03-04 12:34 am
只要進警局有登記
紀錄就會一直在
因為你的是"獲不起訴處分"
所以算"無前科"
但在警方內部資料
是會有"犯XXX獲不起訴處分"
2011-03-03 6:47 am
小布小姐你好..
我只去過地檢署....
其實我不確定是地檢署還是法院(員林)XD

當初進去時審問者只有檢察官跟書記官二人
這樣是算法院審判嗎(所以不能撤銷警局案件是嗎><)
2011-03-03 5:57 am
沒有辦法撤銷!!只要走過法院都有記錄
2011-03-03 5:52 am
可以撤銷,只要是告訴乃論之案件,森可以撤銷。

告訴乃論:又稱不告不理,是一個法律術語,指的是某一些刑事案件中,必須要有被害者的告訴,才會追究被告的罪責。屬於告訴乃論的犯罪事項,各國的《刑法》或是《刑事訴訟法》有不同的規定。一般而言,屬於告訴乃論的罪案,通常都是較為輕微的犯罪,如輕傷害罪、侮辱罪、誹謗罪等。法院受理告訴乃論的案件程序也因各國規定有所不同,有些國家需要被害人直接前往法院提告才受理,有些國家只要被害人向警方報案就受理,並由檢方提出公訴。

非告訴乃論:於非告訴乃論的犯罪,公訴機關提出公訴是基於職權,而非公訴機關的意志,更無保留或不保留追訴權之論;而對於告訴乃論的犯罪,則是有告訴權者依自己意志決定是否提出告訴,所以雖然追訴權的存續與否決定於時效等要件,但「保留法律追訴權」在此情況下可理解為有告訴權者暫時不提出告訴之意。仍須再強調的是,「保留法律追訴權」此宣告在法律上並無任何效力,它本質上只是有告訴權者對自身意志的一種描述而已,並在語言表現上以擬似法律用語的形式試圖營造出警告與恫嚇的效果
參考: Internet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5: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02000010KK0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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