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復康車座位問題

2011-03-02 5:50 am
本復康小巴行車証登記為十四座位,而車內座位共有十四張(包括司機位),
即可座十三位乘客 + 一位司機 = 十四人...不計算司機即可座乘客十三
人,而車內尾部設計可容納三張輪椅乘客等等...

請問您們...如 ; 乘客座位已座滿(即十三人) + 一位司機 = 十四人,已達
行車証登記限額,但 ; 如另外有一位至三位輪椅乘客亦
需要乘車...在這情況下...如准許輪椅乘客上車,是否已
屬於超載嗎?(即不准許輪椅乘客乘車或是需要其他座
位乘客落車,總之不可超出行車証登記數目,即十三乘客
+ 司機 = 十四人)...還是仍可容許他們輪椅乘客乘車
嗎?(一位,即共載客十四人,再加上司機總共十五人)嗎?

以上有關問題希望您們可理解明白,也有勞您們之專業
解答...

謝謝您們.

回答 (1)

2011-03-02 11:01 pm
✔ 最佳答案
行車証所指,是載客人數,並不包括司機。
我估復康小巴之載客人數是特別申請的,總之不超出16人(小巴牌限制),原則上運輸處都會批准而發牌。所以你部車應可固定一張輪椅於車上,亦可多載一名坐輪椅之人士,達到14名乘客。另外想問,車上之安全帶是否足夠14人? 因安全帶亦是現今小巴之一個發牌條件。


收錄日期: 2021-04-25 17: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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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01000051KK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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