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係2010年6月已經用永久離港為理由提取了強積金,,,,
原本打算在大陸租屋,但因外沒婆及哥哥的子女沒有人照顧,
而需要回港照顧,
今日收到積金局來信話我涉及虛報假資料,
要我打電話去約時間見面,
我可以點做呢??
我會否要上法庭??
請教我可以點攸嗎???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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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01000051KK0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