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刻扑鎚 訂金都比埋
早一星期 財爺份預算案 加汽車首次登記稅
今日個經紀打黎 話要加大概$10,000左右(部車過廿萬)
佢話要等上面開多次會先知道最後係點
咁而家問題
部車一早扑左鎚 訂金比哂 合約簽埋
而家話要加錢 可以點樣收尾?
殺返佢訂,要佢賠返d訂金黎??
一話就咁唔使加錢科水可以了事??
有咩法律條例,途徑可以做上面兩個方法??
更新1:
如果去消委會 控告間車行 可以拎返訂金既機會有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