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報警.
那我家人報警了. 警察會讓他們提告對方嗎?
我19歲了..
我為了女友而跟家人吵架
因為家人不讓我去找她.
所以我就留了一張紙條..
"我現在要去女友家住 不會回來了"
我壓力好大..
這樣會被家人告嗎!? 且我19歲了..
我住台北 我女友高雄.
警察真的會跑來高雄 去我女友家 把我抓回去台北嗎?..
還是不會? ..
還是?......??
更新1:
有機會留在高雄嗎? . ..
更新2:
那如果. 我說我自己要來住的 不甘他們的是呢?
更新3:
就算今年沒北部 那下一年不是還一樣.一樣都是要住 因為20了.
更新4:
那大大 你可以幫我想一下嗎-ˇ- 警察來或我媽媽來 帶我回家 我該說神麼 才能減輕 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