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你未滿20歲 , 光憑那張紙條 , 你家人就有權報案 , 警方會通知女友家人到案說明 . 但不至於抓你回台北啦 ! 沒那麼恐怖 !
2011-02-26 14:27:53 補充:
不回台北的話 , 你個人是沒事啦 , 但女友家人會被告 , 愛她就不要害她 .
刑法 第 240 條 (和誘罪)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1-02-26 14:49:36 補充:
女友家人未得你父母同意 , 就不應該收留你 . 除非你父母對你家暴 , 別人才能對你緊急收容 , 但仍須立即報警或由社會局處理 .
注意 , 別謊稱受到家暴 , 讓條杯杯白忙一場也有罪喔 !
刑法 第 169 條 (誣告罪)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而偽造、變造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亦同。
刑法 第 170 條 (加重誣告罪)
意圖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而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2011-02-26 14:51:14 補充:
差幾個月就滿20了 , 不用這麼急吧 . 不是有SKYPE和MSN之類的軟體可以 [ 千里傳情 ] 嗎 ?
2011-02-26 16:13:24 補充:
勇敢面對 !
不要等父母找上門來 , 直接去見你父母 , 父母只能再拘束你幾個月 , 不能拘束你一輩子 !
告訴父母 , 你有能力自力更生 , 賺錢養家 , 平均生活費是17425元 , 你要養女友 就賺 34850元月薪給父母看 ! 證明你已經長大 ! 只要政府不再堅持天堂地獄制 , 只要努力就能安居樂業 , 總有一天能做到 .有自己的人生理想 , 只要你夠堅持 , 父母就算再不願意 , 終就會放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