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不構成法律上相關的人身攻擊?

2011-02-25 12:49 pm
這兩個人對我的朋友說出極嚴重辱罵我的字眼,(有記錄)
但是是在非公開的情況之下

如果說要公開的辱罵也是有,
只是都沒錄音下來

請問這樣能提起法律上的訴訟嗎?

回答 (2)

2011-02-25 2:10 pm
✔ 最佳答案
刑法第 309 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有兩個人對你的朋友說出極嚴重辱罵你的字眼,(有記錄)
但是是在非公開的情況之下
所謂公然是指在不特定之第三人所能共聞共見之場所犯行者
對方只對你朋友說,並無其他不特定之第三人在場
因此刑法第309條之公然悔辱罪恐怕不會成立
不過對方是跟你朋友說你壞話,這有散布於眾之意圖
若對方之言詞有足以毀損你名譽之事者
你是可以提告對方刑法第310條之毀謗罪的

至於對方也曾公開辱罵過你,雖然都沒錄音下來
不過既然是公開,就表示還有其他人在場
你還是可以提告刑法309條之公然悔辱罪的
你可以將實際情形陳述給檢察官與法官知情
若有必要時法院會傳訊相關證人出庭作證
審查實際狀況後作出公平的判決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2011-02-25 5:24 pm
非公開就不符合公然侮辱了。

如果公開又沒錄音就要找人證,不然要怎告得成,被告應該不會承認自己有罵你吧=="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4:3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25000010KK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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