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的生活開支問題

2011-02-23 4:05 pm
大家好 請問一下
昨天 本人去了 債權人大會
但由於失業中 拿緊綜援 37歲 男性
外判人員 說 不會傾 開支表 要等我有工開 先會傾
請問 一般會比幾多
我不是 擔心要還錢 我是 擔心 返工拿的 跟綜援差不多
返工一般都要出街食飯 好貴 在家中 可以食 公仔麵 己差好多了...
因為我認識了一個破產朋友 工作跟 綜援 只差 300蚊....好心煩
如果係咁 就吾想做了 唉 請大家教一下吧

一般搵幾多 先要還錢 還既話多數點計法呢
我自己 搵開7-9k 如果搵倒 大概 8k 既 要還幾多倒呢
如果份工 係 3800 + (500勤工) + (1000飯錢) + (2000車錢) = 7300
那我是否只會得返3800呢....

謝謝
比較急 請大家 教一下 謝謝大家

回答 (1)

2011-02-24 7:24 a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一般搵幾多 先要還錢 還既話多數點計法呢?

答:匿名 網友你提及的情況屬實!

首先你未有工作收入,不會有生活費的數目釐訂給你!因這個數字要視乎你的收支情況才能訂出!故受託人的說法正確!

第二是你舉例提及的收入情況,相信可以全數保留!縱要上繳還款數字也不會多,約一千幾百左右!因你收入的基數並不太高,而署方亦不會理會你收入的分項,總之你每月收入總額多少,就算多少!

每個破產個案的生活費數字都不盡相同,亦難以簡單地以收入多少來判斷是否需要上繳還債!即如月薪一萬,如破產者祇自給自足,那生活費約祇有七八千元,但如破產者要照顧家小,那相信應該可以全數保留無需上繳!

第三是綜援的問題,如果你領取綜援能夠應付生活,那確是無謂刻意工作了!因為生活費的數字扣除交通和膳食後,確有可能跟綜援金額等同,故索性待破產期滿後才再作打算了!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6 12:17: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23000051KK0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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