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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給信徒的勸勉,有教導信徒追求信、望、愛;追求義。但對於金錢,保羅在提前 6:8簡潔地指出,「有衣有食,便當知足。」
希伯來書 13:5
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
雅各書 1:9-11, 5:1-6
錢財瞬間消逝,並非牢固的倚靠,並且對富足人提出警告。
彼前 1:4
天上的基業才是不朽壞、不衰殘,而 1:7 則指出金子能壞。
再看耶穌對金錢的教導:
在登山寶訓中(馬太福音5-7章),耶穌在6:19-20節將地上的財寶和天上的財寶作了一個對比,籍此勸諭人真正要追尋的,是天上的財寶。
在馬太福音 6:24-34,耶穌再進一步地教導人不可事奉兩個主;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錢)。這裡指出人要敬拜的只有神。不可以將「錢」代替了神的位置。而當人先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其它的神便加給他們。
擁有地上的財富,而不跟從神,並不能到天國。這是馬太福音 19:16-22 那少年財主終局。
馬太福音 16:26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生命又有何用呢!
至於「名譽地位」
馬太福音中18:1-4,耶穌以小孩作比喻,講論在天國中誰為大。
在約翰福音 13章,耶穌親自立下榜樣,服侍人的,在天國裡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