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親哥哥跟我的大嫂即將要進入離婚程序
但這時我們卻發現了,我大嫂偷偷的把身為車主的。我媽的車給賣掉了
車子是我哥跟我大嫂共用的,但法律上登記的車主是我媽媽
但我大嫂賣車的當時,用了謊話欺騙我媽,從我媽媽那裡拿到了證件,私章
把車給賣掉,但這些我媽媽都完全不知情。
請問這樣如果想要對我大嫂提告,有辦法告成嗎???
若真的能告成功,她會被判什麼罪呢? 偽造文書?詐欺??侵占???
有可能被判多久的刑期??
如果要用以上罪行來爭取小孩子的扶養權,有多大的機會能夠勝訴?
麻煩懂法律的大哥大姐們,請幫我解惑吧,感激不盡!!
更新1:
我女友有跟我大嫂通過電話 我女友說我大嫂有親口說出賣車的事情我媽完全不知情 這樣的話以上三項罪名都可以成立了吧???? 如果我拿的出通聯證明的話
更新2:
可是車行在買賣車輛時 雖然賣方有拿出證件要來買賣 應該要有車主同意將車輛給賣方代為買賣的同意書或者切結書吧? 這點不能列入考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