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需要申請食肆牌照,詳細資料如下:
應辦事項:
■ 揀選根據入伙紙及政府土地契約指定作經營食肆業務的處所;
■ 揀選沒有違例建築工程的處所(可參照核准建築圖則);
■ 最好揀選實用樓面面積不少於30平方米的處所做普通食肆,以及不少於20平方米的處所做小食食肆;
■ 揀選樓面有足夠負荷量的處所;
■ 揀選有走火通道的處所;
■ 揀選有自來食水供應、沖水廁所及妥善排水系統的處所;
■ 揀選可以在廚房、廁所及座位間裝設獨立通風系統的處所;
■ 將擬申領食肆牌照的處所的設計圖則及空氣調節/通風系統的設計圖則各一式三份,連同申請書一併送交有關的牌照組;設計圖則應以十進制單位按比例(不少於1:100)繪製;
■ 參考有關條例中排水、防止空氣污染及噪音管制等方面須遵守的規定;
■ 若須進行大規模的改建或加建工程,或對上述某項規定並不熟悉,應聘用一名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
不應辦的事項:
■ 揀選位於工業大廈內的處所;
■ 揀選位於樓上指定作住宅用途的處所;
■ 揀選位於第四層地庫或以下的處所;
■ 揀選位於指定作緊急情況時使用地方的處所;
■ 揀選直接位於註冊學校、幼兒中心或安老院下一層的處所,要避免對該等設施構成火警威脅;
■ 揀選只有一道樓梯的大廈的上層單位;
■ 計劃使用設有沙井或糞管/污水管及雨水管的地方作為廚房、食物配製室及碗碟洗滌室;
■ 在申請審查小組還未核准牌照申請前,動工修葺或裝修有關處所;
■ 對已獲申請審查小組核准的建議設計圖則作不必要的修改。任何改動都會阻延處理申請的工作;
■ 在未獲發牌當局簽發牌照前就開始營業;
■ 對其他政府部門,例如屋宇署、消防處、機電工程署及環境保護署等所訂的規定置諸不理(即使已獲發牌當局發出牌照)。 食物室的最低限度面積
食物室的最低限度根據食物業規例附表5的規定,普通食肆及小食食肆須設有食物室,面積如下普通食肆食肆樓面總面積
(平方米) 廚房的最低限度面積
(平方米) 廚房、食物配製室及碗碟洗滌室合計的最低限度面積(平方米)
100或以下 6 樓面總面積的30%,但不得小於9平方米
101 - 150 10 樓面總面積的25%,但不得小於27平方米
151 -250 10 樓面總面積的23%,但不得小於36平方米
251或以上 14 樓面總面積的21%,但不得小於54平方米 小食食肆食肆樓面總面積
(平方米) 廚房、食物配製室及碗碟洗滌室合計的最低限度面積(平方米)
22或以下 不小於5平方米
23 - 35 樓面總面積的20%或7平方米,以較小的為準
36 -55 樓面總面積的18%或8平方米,以較小的為準
56 - 95 樓面總面積的14%或12平方米,以較小的為準
96 - 185 樓面總面積的13%或17平方米,以較小的為準
186或以上 樓面總面積的9%或28平方米,以較大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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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omahk.com/index.php?option=com_wrapper&Itemid=42
2011-02-21 17:03:00 補充:
食物製造廠牌照(如果只作外賣的話就可以申請此類牌照。)
申請手續相當簡單,可以到食環署dl申請表格,填妥後提交至相關的食環署牌照部。食環署牌照部主要分3區,分別是:
1. 香港及離島區
2. 九龍區
3. 新界區
申請表格及簡介:
http://www.fehd.gov.hk/forms/licenc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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