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詐騙集團親友來問,我只不過是照實回答,這些人惱羞成怒說要
告我「人身攻擊」?我從來都沒有對他人身攻擊,這樣也可以告嗎?
各位看倌,我把在下當初所寫的內容重新PO一遍,看其家屬是否很過份。 全文是這樣的: 詐騙還想交保?法官不是笨蛋,把詐騙集團交保然後讓他繼續詐騙,危害社 會。 這個叫做活該,怨不得人,完全沒有那個資格要求同情和尊重。 沒有前科又怎樣?每個前科累累的還不是從沒前科開始的,不然有那一 個小孩一出生就自動背負前科?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些人被抓被收押,真 的很爽, 誰叫你男友要去搞什麼車手?活該啦!以現行法律制度,一罪一罰,看 幾個人被騙就要負幾個刑責,五年以下?那可不一定!車手仍然以正犯處斷 ,所以自己看著辦吧!如果被判超過二年以上刑期,想緩刑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想都別想!
被告就是被告,那有什麼一般的?被告就是還沒被定罪的,受刑人就是 已經被定罪正在監獄服刑的,這樣懂了吧?所有受刑人都必須經過法院判決 確定才會成為受刑人,現在又不是兩蔣時代! 申請律師拼緩刑?你男朋友是詐騙集團的正犯,竟然還想緩刑?你以為法官 是笨蛋嗎?當初在詐騙別人的時候有沒有想到被害者的痛?有沒有想到那是 別人一生的辛苦錢?沒有嘛!事業做了那麼大,想不到也會有這麼一天?看 來老天有眼啊!被抓到了一句「我後悔了」就了不起?那被抓之前有沒有後 悔?沒有嘛!真不知道現在是在後悔什麼?後悔錢沒有騙多一點?還是後悔 自己怎麼那麼倒楣被抓到?還是後悔給法官看的?
把人家畢生的積蓄騙光,被抓了又想緩刑?如果惡劣的行為,憑什麼要求緩 刑?問這點就知道了! 總之一句話,不論終局判決如何,只有兩個字,活該!希望法院不用著 對這種人客氣,一罪一罰判重一點,五年以上也沒有關係,然後再請每個被 害者對其求償,讓這些人賠償傾家盪產也沒有關係,誰叫你男朋友要騙錢? 被收押,怪誰啊?
所以?做錯事了不起?你們要求原諒,被害者的權利在那裡? 是啊,我沒有資格這麼樣講,那麼就祈望法院給這些人嚴厲的 處罰吧! 大家都想到被告那偉大的立場,那被害者的立場誰保障? 問這點就知道了!
─────────── 完畢 ────────── 整個全文就到此,這發問者的妹妹就很不爽,發EMAIL 來罵,說什麼我對她做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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