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跟據聖經這本虛構神話書所言 因為亞當夏娃不聽上帝之令 偷吃了善惡樹上的禁果
故他們的後代(人類)帶有原罪 需信耶穌才能被赦免 不然就要被打入永火地獄
原罪的荒謬
話說自從始祖犯罪,偷食禁果,人類就墜落,此等異端謬說,每一個稍有邏輯分析的人,都會斥之為幼稚笑話,若我們追問萬惡之源,基督教所奉之主神耶和華,必須負起人類所有罪責!
在基督教神話中,蛇引誘人類犯罪,為了使罪責降落在人類身上,發明了什麼自由意志,故此罪責由人承擔,好像順理成章。
然而,人犯罪這一事實,根本就是耶和華一手策劃的,在祂的造人計劃中,祂沒有理由不知道人會濫用自由意志而犯罪,因為祂是全知,祂亦早在造人之前就知道人會伸手摘禁果食,更甚的是,祂縱容蛇在樂園中引誘始祖,耶和華實在難辭其咎,換言之,整個犯罪故事都是上帝在自編自導自演!
或曰,罪的根沒源是魔鬼,是魔鬼背叛上帝而墜落,那麼我不禁要問,沒有上帝又怎有魔鬼?沒有上帝又哪裡有罪?
讓我們分析一下,當初上帝造人,祂有兩個選擇,一是造“永不犯罪”的人類,這些人同機械人沒有分別,無自己的思想、感受。另一選擇是造有自由意志的人,但造這類人時,上帝是知道了這類人造出後會運用自由意志來犯罪,關鍵在上帝“全知全能”上,上帝的“全知全能”,成為上帝的致命傷,由於上帝的“全知全能”,祂必須擔負所有罪責。
姑且打一個比喻,有一個母親正在懷孕,這個母親很特別,她有預知未來的能力,她末生這個嬰孩時,她已預知了她的嬰孩長大後會成為希特拉,無惡不作,但這個母親依然將這個嬰孩生下來,任憑他長大後作惡多端。這個比喻中,罪責是誰,明眼人一看就知是母親,現在,上帝就如同這個母親一樣,祂既預知人類會犯罪,將來的一切,還不是上帝在自編自導自演嗎?
救贖的無稽
基督徒辯解的方法通常是,上帝的屬性是公義,故有罪必罰,祂不能違反自己公義的屬性,基督徒這種說法說得通嗎?
公義與愛本來就不會矛盾,公義甚至可以體現愛,但是,唯獨上帝“這種公義”卻與愛極度矛盾,尤其是永罰“姑不論地獄有沒有火,始終都是永罰”,更與愛水火不容,猶其是上面已說過,罪責本應就由創造者全部承擔,把罪責推到創造物上,更施以永罰,更是極端歹毒,邪惡至極!!!所謂救贖,豈不就是一句話:“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萬惡之源究竟在哪?邏輯其實很簡單,由於在基督教觀念上,上帝創造了一切,那麼世上一切的惡都是祂創造的直接或間接結果,如果祂從來都不創造,獨立自存,則世上所有的惡將不會出現,萬惡罪責本應就由創造者全部承擔,但基督教卻把罪責推到創造物上,即使加進任何公義,自由意志的概念,仍不能否認世上一切的惡都是上帝創造的直接或間接後果,基督教之救贖,因此而變得荒之大謬也!
基督徒云,神以獨生了耶穌的寶血贖清了人的罪,耶穌的受死是大愛的表現,並贖清了人的罪。試問,如若耶穌是神,祂死後會復活,那麼他的死有什麼可貴?他跑到世間生活33年,在十架上“死”一次,然後重回天家,享受他在寶座上榮耀的位置,他的死真偉大啊!再者,自從人類犯了原罪後,為什麼上帝不立即派遣耶穌下凡救贖,卻要等到這麼久之後才道成肉身,那麼耶穌出現之前的人類是怎樣得救呢?耶穌既然已經為人類贖清了罪,則為什麼要人類相信他才能得救?這豈不是多此一舉?
上帝的救世計劃,更似是在考驗人的愚忠愚信(以沒有根據的信心去相信沒有根據有悖常理的說教),多於考驗人類是否肯真心悔改,我們不能接受基督教及耶穌的神話,不是因為我們沉溺於罪,而是因為我們不能接受理性上有違邏輯事實的說教,正如我們不能在理性上接受(1+1=3)一樣,這樣的上帝,要人類去相信祂,否則就報之以永火地獄,實在是邪惡至極!
試想想,如果沒有魔鬼的背叛,又怎能反映出上帝的聖潔呢?撒旦真的是上帝的好幫手啊!上帝與魔鬼真的是互相倚靠,缺一不可的,沒有魔鬼的惡,就沒有了上帝的至善,也沒有了救贖的偉大。
那麼基督徒應該尊猶大為聖了,如果沒有猶大的出賣,又怎能成全耶穌“偉大”的救贖事業呢?難怪耶穌被猶大出賣後仍然稱他為“朋友”:「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作的事,就作罷‧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馬太福音24:50)
反而,彼得求耶穌不是死時,卻被斥責為“撒旦”!
耶和華與撒旦,真的神也是他,鬼也是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