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買賣合約可否由買賣雙方自行訂立

2011-02-19 8:52 pm
到底樓宇的臨時買賣合約是否可以不經地產經紀經手, 買賣雙方自行簽定得嗎? 唔得的話, 可否自行找一個第三者簽或見證?

回答 (2)

2011-02-20 4:34 pm
✔ 最佳答案
不經地產代理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是可以的, 但可能因為對物業交易的條款不熟識, 物業的底細, 業權的真偽 及 相關的保障認識不足, 可能簽署時疏忽了條款和責任, 有機會影響到成交(有效多的踢契空間)或成交不成的時候的責任誰屬?

也不是問題的, 如果可以, 找律師給你們議訂臨約再簽, 對雙方都會較有保障的。

你也可以參考以下網址:
http://www.eaa.org.hk/consumers/doc/ch_property.pdf
2011-02-20 8:54 am
梗係得,唔用臨時買賣合約刀得,直接去律師行簽定正式買賣合約刀得!


不過做了正式買賣合約,未簽,其中一方反口,冇得追!要付律師費!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50: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19000051KK0043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