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那間工廠上班已經4年
99年11月份提出離職單 表示要離職
但是礙於工廠老闆的兒子與我相識
所以老闆不簽離職單 讓我走人~
於是我又把離職單拿回
100年2月1日我有上班 那天公司發放年終 我領了3萬
隔天2日是除夕 所以開始放年假
2月8號公司開工 我也有去 公司也有發放開工紅包600元
我也領了 但是領完 公司那天就有運作上班
那我提出請假理由 走人
但是在同天 我也去別家公司領了開工紅包
因為早在去年 我就有要換公司的打算
只是老闆遲遲不放人
就在2月9號 我沒有去舊工廠上班
(我跑去新的公司上班了)
那天公司有打電話來我藉故生病請假
((因為是熟識 真的很不好意思說換跑道了)
2月10號我也沒去(公司沒打電話了!)
就這樣到10號 發現公司並沒有發放1月份薪水
於是12號我叫我爸親自去公司要領回薪水
但是老闆要我爸跟我說要本人去公司一趟(也沒說會發薪水)
老闆說下禮拜一叫我本人去公司 也就是2月14日
((我心想 公司是察覺到我已經不去上班 換跑道 才故意壓我薪水))
就這樣拖到現在~原本預定19號要親自去公司領薪水
但是老闆的兒子 也就是我朋友在即時通告知
我19號去也沒用 因為老闆不在!
但是公司還是有在上班 我覺得如果要領薪水
為何就要老闆在呢? 不是交代一聲就好嗎?
讓我感覺 老闆ㄊ們是刻意在壓我的薪水
我聽老闆的兒子講 因為我一聲不響的離職
讓公司的訂單出貨不及(實際有沒有賠錢,我不知道!)
我上知識小查了一下,關於勞基法。
公司是不能壓住我的薪水!
1.那如果有簽員工守則呢?公司能照員工守則上面的條例扣錢嗎?
2.那如果公司提出確實訂單有損失,我也需要負責嗎?
3.公司投勞、健保,那可以證明我的確有在那上班的天數嗎?
(因為我是無故離職!身上也沒能證明有上班天數..等等。)
(我怕公司耍賤招!說我1月份沒上班!)
4.請問這樣去勞工申訴,是公司比較理虧?
5.如何跟公司列出我的優勢?
6.我1月25號有借資1萬5,我一個月薪水3萬,那麼我去要求薪水時
是不是就是可以領1萬5回來+上2月1日的一天薪水?
PS.公司有說 我是故意等領年終完 才無故離職ㄉ
(所以公司不甘 才會壓我薪水)
試問現在社會人不是大部分都等領完年終 才換跑道嗎?
好歹我1月份也是有做完整個月呀!
《請各位幫幫我!畢竟是一個月的薪水!雖然我曾有想過是我不對在先
無故離職又加上是熟識,想放棄一個月的薪水。
但.....朋友一直告知那都是我的權益! 請各位幫幫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