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組合屋算唔算違例加建???

2011-02-18 9:40 am
我買咗間屋, 上手業主喺天台放咗間組合屋, 冇鑽落牆, 就咁放喺度ge je, 我想問呢D算唔算違例加建 / 僭建?

我收到管理處要求我14日內拆走, 但我覺得唔合理囉...因為我買樓個陣問過律師, 佢話組合屋係唔算ge, 但而家管理處又咁樣, 都唔知邊個啱??

回答 (2)

2011-02-18 10:00 pm
✔ 最佳答案
天台僭建好大件事. 最接近你嘅case係 HKSAR v 陳新祥 [HCMA1139/2006]. 案中被告喺天台搭咗間組合屋, 俾屋宇署出清拆令, 佢唔拆, 被罰$17,000. 我先俾你睇吓杜麗冰奶奶在此案嘅判詞節錄:“…由於天台已建了搭建物,因此不能提供暢通無阻及平坦的地方給居民作為避火層。一旦有火警發生,天台所剩餘的平坦面積不能容納該樓宇的居民逃生,等候救援。因此,上訴人之天台搭建物會嚴重影響走火通道,構成對住客重大的威脅。而且上訴人之天台搭建物不是採用耐火結構之物料建成,這會加重火災危險。”根據第123章<建築物條例>第14及40條, 任何人在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及同意下對建築物經批准的圖則以外作出任何建築工程或搭建任何有覆蓋的搭建物, 均屬犯法.簡單講, 無論是否組合屋或有無鑽落牆, 你無向建築事務監督 (屋宇署)入則, 咁間組合屋就算係違例僭建.你話係管理處要求你拆走, 而非你收到屋宇署清拆令, 照字面睇可能現階段你只係違反大厦公契, 未去到屋宇署, 所以係管理處要你拆走.個人意見, 你都係拆咗佢啦. 否則管理處向屋宇署投訴你, 屋宇署出order要你拆, 你都係要拆. 你唔拆可能會罰錢, 甚至可能會坐監 (最近就有單case, 係個車房老闆收2次屋宇署order要佢拆閣仔, 罰埋佢錢佢都唔做, 結果判監2個月). 就算唔係屋宇署出order, 管理處要你拆你唔拆, 佢可以釘你契. 銀行知你被釘契, 會取消你按揭, call你loan要你即時還哂錢, 會好麻煩!你個律師收你錢做conveyancing, 你唔買佢無錢收, 可能講得唔係咁清楚…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11-02-19 9:54 pm
就組合屋係咪可以放係天台,係以尺寸做準,因為組合屋可以好大,又可以係間狗屋咁細,其中高度要求係不多於1.1米,同圍牆距離則不可少於1.5米,而體積就冇限制,因為果兩條數已經管死左你.

假如你又問,天台係咪可以加建簷縫,我都會答你係可以,不過伸出尺寸就唔可以超過500mm.

因此,係咪僭建,第一有規格限制,第二,就算岩規格,都要先入則,特別要留意,唔好以為岩規格就做左先入則,因為係冇補入則呢回事,你係要拆哂還原然後先可以從新入則(拆野入一次,建造再入一次).

你既個案,應該都違反左建築物條例,另外仲有一條野圈死左你,就係大廈公契,呢2條野並冇話係邊條權力較大,而係2邊都要跟,換言之,屋宇署批,大廈公契唔批,都一樣要拆,冇得話唔合理,因為你買樓時係接受左公契既內容,儘管你可能從未睇過公契.

總結:由合資格人士,移除該組合屋.

收錄日期: 2021-04-12 11:13: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18000051KK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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