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有11天了,在這期間我因為重感冒身體不舒服,而請假一個禮拜,一個禮拜過後,我提出離職,老闆說要告我,說要提前一個月說離職,我沒有說,依什麼勞工局規定的,我只是寒假工讀生並沒有簽任何的契約書,他可以告我嗎??那我可以領的到錢嗎??
很離譜的是要寫心得1000個字才能領到錢,說是在工作期間的心得報告,這樣合理嗎?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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