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通報社會局了.只是社會局還沒打電話給我?
我現在的問題是
我已經嫁人了.老公希望我不要再追究當年那個案件.
如果以民國86年的法條被5個人輪暴是屬於告訴乃論還是公訴罪?
當然我受到的傷害是真的很大.或許會有人說我老公為什麼不追究?
當我聽到我老公說(我沒事找事做時)我整個心都涼了.
有人可以回答我嗎??
更新1:
我老公是因為家族的關係~怕他家人知道~ 但是面子很重要嗎??有比我們受害時重要嗎? 當初我受害才15歲ㄟ~有誰可以想像那多可怕~
更新2:
我忘了說我有在看精神科~是醫生堅持通報的~ 精神科醫生問我這件有報案嗎?我說沒有~ 隨後叫心理醫生和我談~心理醫生說他們一定要通報社會局~ 不然他們會有事~ 我是被我高中同學騙出去的~心理醫生已經把對方的資料都寫下來~ 心理醫生告訴我追訴期到106年~ 我高中同學算是共犯之一
更新3:
那時我不敢告~是因為對方拿槍威脅我~ 威脅我如果報案要到我外公家開槍~ 我外公當時在當里長~ 當年我才15歲~有誰敢說~
更新4:
兔年行運 大大 我沒說謊~我都把我同學資料給醫生了~還有帶頭那個人~ 我敢做測謊機讓警察來問當年怎麼被輪暴的? 那我同學呢?我相信她不會通過測謊~ 一個人狠心陷害自己好友她現在也嫁人了~ 難道她老公知道了~不會很意外嗎? 如果是你們娶的老婆曾經和別的男人陷害自己好友 你們還會相信自己老婆是好的嗎?? 是精神科醫生要追究當年的刑責~精神科醫生有權利幫我報案~ 只要是精神科醫生提告~沒有辦法檔下來~會上訴~
更新5:
社會局已經來電了~~表示要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