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有發問我被5個人輪暴過

2011-02-19 2:12 am
我之前有發問我在新竹有被5個竹聯幫派份子輪暴過.
現在已經通報社會局了.只是社會局還沒打電話給我?

我現在的問題是
我已經嫁人了.老公希望我不要再追究當年那個案件.
如果以民國86年的法條被5個人輪暴是屬於告訴乃論還是公訴罪?

當然我受到的傷害是真的很大.或許會有人說我老公為什麼不追究?
當我聽到我老公說(我沒事找事做時)我整個心都涼了.
有人可以回答我嗎??
更新1:

我老公是因為家族的關係~怕他家人知道~ 但是面子很重要嗎??有比我們受害時重要嗎? 當初我受害才15歲ㄟ~有誰可以想像那多可怕~

更新2:

我忘了說我有在看精神科~是醫生堅持通報的~ 精神科醫生問我這件有報案嗎?我說沒有~ 隨後叫心理醫生和我談~心理醫生說他們一定要通報社會局~ 不然他們會有事~ 我是被我高中同學騙出去的~心理醫生已經把對方的資料都寫下來~ 心理醫生告訴我追訴期到106年~ 我高中同學算是共犯之一

更新3:

那時我不敢告~是因為對方拿槍威脅我~ 威脅我如果報案要到我外公家開槍~ 我外公當時在當里長~ 當年我才15歲~有誰敢說~

更新4:

兔年行運 大大 我沒說謊~我都把我同學資料給醫生了~還有帶頭那個人~ 我敢做測謊機讓警察來問當年怎麼被輪暴的? 那我同學呢?我相信她不會通過測謊~ 一個人狠心陷害自己好友她現在也嫁人了~ 難道她老公知道了~不會很意外嗎? 如果是你們娶的老婆曾經和別的男人陷害自己好友 你們還會相信自己老婆是好的嗎?? 是精神科醫生要追究當年的刑責~精神科醫生有權利幫我報案~ 只要是精神科醫生提告~沒有辦法檔下來~會上訴~

更新5:

社會局已經來電了~~表示要提告~~

回答 (10)

2011-02-19 5:02 am
✔ 最佳答案
您好~茲就您的問題做以下回覆:

我之前有發問我在新竹有被5個竹聯幫派份子輪暴過.
現在已經通報社會局了.只是社會局還沒打電話給我?
我現在的問題是
我已經嫁人了.老公希望我不要再追究當年那個案件.
如果以民國86年的法條被5個人輪暴是屬於告訴乃論還是公訴罪?
當然我受到的傷害是真的很大.或許會有人說我老公為什麼不追究?
當我聽到我老公說(我沒事找事做時)我整個心都涼了.
有人可以回答我嗎??
我老公是因為家族的關係~怕他家人知道~
但是面子很重要嗎??有比我們受害時重要嗎?
當初我受害才15歲ㄟ~有誰可以想像那多可怕~

本件涉及的是加重強制性交罪
依照就刑法第80條規定:
追訴權,因左列期間內不行使而消滅:一、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二十年。二、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者,十年。三、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五年。四、一年未滿有期徒刑者,三年。五、拘役或罰金者,一年。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追溯期為10年

本件時效已經超過
自然無法提起告訴!
且針對證據部分
可能也難以採證
而被告可能也已經不知去向
本件要進行告訴
可能有相當的困難!

以上提供您做參考
歡迎來信詢問
參考: 諮詢~歡迎來信
2011-02-28 10:30 am
到底天下會不會惡有惡報啊?

那些惡人都該死,我也一直在查是不是善惡有報,不奢望我的善行有回報,我不做壞事,但我求惡人有惡報

如果惡有惡報,我會勸你算了,會像你先生說不要沒事找事

但是佛教一直要說前世因今世果,今世因來世果,意思好像在唬弄這世的被欺負者,我看不到報應,我看不到閻羅王,也沒有人說看的到,多的是騙子,騙子說的又不算數

恨死那些欺負別人的人,但是寶貝,你又能如何?我如果死了,可以確定地獄中有惡人在受報應,我很樂意回來告訴你,告訴所以善良的人,但是我不知道我辦不辦的到,回來告訴所有人真的有報應

我也被欺負得死死的,我恨我軟弱,但我不會去欺壓軟弱者,為何就要被欺壓?
2011-02-25 5:37 am
我覺得你很堅強,更祝福你現在有美滿的婚姻
但是我堅決得以一個女性的立場
希望你能勇敢提告
試想:對一個未成年的少女強制性交如果都能無罪
世界上天理何在?
面子?我不懂這件事跟面子有什麼關係
被搶劫會沒有面子嗎?不會
被搶是你的錯嗎?不是
被搶奪財物大家都會大叫「我被搶了」
為什麼被搶奪身體就要默默忍耐?

強暴犯通常是在社會受挫,所以
才對受害者做這種事,發洩他對社會的怨氣
這種弱者就要狠狠的打擊他,將他關到牢裡,
讓他徹底成為社會最底層,永遠不能翻身
知道你提告很高興
加油!

參考: me
2011-02-19 7:53 pm
您須告知詳細始末才能提供建議;如有相關疑問都可提出
2011-02-19 5:56 am
愛你的人是不會傷害你的,聽他的不會有錯的....
2011-02-19 5:51 am
追訴期已過了
證據應該也沒有了
要提告可能會有點難處
社會局還未來電
你可以自己打電話去詢問ㄚ
如說現在有個美滿的家庭
重新出發吧!
2011-02-19 5:03 am
美妹妳賀:

過去的事有時候事歡樂有時候是痛苦的...

但無論悲歡..我們同住在地球上都要去承受..

妳要提告...不管是告訴乃論<應該是拉>或者公訴罪..

應該還沒有過了追溯期...不過快接近拉...

妳要知道....妳要追溯這種事情...妳可要注意妳丈夫得感受..

不要只注重妳的痛苦...

可以提告..只要妳有證據..但是建議你..要向地檢署聲請轉移住址..不要讓你老公

知道..不然任何男人都是自私地...現在不忌會..但.難保你老公從此心理留下疙

瘩?幾時要發作你會曉得嗎?

我知道一個十五歲女孩被輪暴....艾.....今害拉...身為男人得我..我都不敢想像那

種情景..因為一個女性在生殖器未成熟遭受如此變故..

你要討公道好的..但不要給你老公知道..先去找當地的市議員<最好找女性的>

如果不行的畫再補充..拉..


參考: 企鵝
2011-02-19 3:11 am
民國86年的事當時不告,
到民國100年要提告?
證據呢 有保存?

如果無證無據,真的就會像妳老公說講沒事找事做了!
事後恐怕自己還會吃上,毀謗名譽、或其他罪責。
2011-02-19 3:07 am
聖天...對於 版大 勇氣....讚許也..

但 說說黑暗之面...

兇惡之徒......非法律可繩...

當你提告.....你可知 兇惡之徒 的下手對象 將是「你最親近之人」.....

法律正義.....不能「全能」!

果真要告....聖天建議找「檢察官轉任律師 + 有名聲的律師 」..

可以藉由法院權力 來制衡.....

畢竟...你面對的是 「集團」...要深思己力而為~
2011-02-19 2:25 am
我想你老公會叫你不要追究應該是他不放在心上的意思吧
那不是很好嗎
你老公並不在意你以前遇過什麼事情
一般受害者應該都不會想再次重提舊事
如果你已經有了幸福的家庭
你為什麼還要去面對這可怕的回憶呢?
當然如果你真的很有勇氣想讓歹徒伏法
那是最好不過了
建議您好好跟老公討論
了解老公的看法
不要誤解了他的好意喔~加油
順便提醒您~台灣的社會...
強暴的有理被強暴的有罪.....唉 就是社會觀感啦
如果你自己不拋開往事還要去提告訴
那這樣會不會再對自己造成二度傷害呢
對你的家庭會不會造成傷害呢
請想清楚

我是認為您當初如果沒有提起告訴(86年時)
現在再提有什麼意義
何不就忘了呢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5: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18000015KK0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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