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見證人是異端教派或邪教嗎?
“異端教派”指不正統的宗教派别,帶有貶義。這種教派往往崇奉世上某個人物為領袖,或以世上某個人的宗教思想為信條。其實正統不正統,應該以上帝的話語聖經為標準。耶和華見證人嚴格遵守聖經的一切教訓。他們絶不以任何世人的宗教思想為信條,也絶不把任何世人奉為領袖,只奉耶穌基督為領袖。
“邪教”指不正派的宗教,大多道德墮落、强調特殊崇拜儀式、跟從人間領袖、鼓勵信徒離群索居等。耶和華見證人嚴格遵守聖經的崇高道德標準。任何成員如果習以為常地通姦、淫亂、同性戀、吸毒、醉酒、説謊或偷竊,就會被開除。他們注重的是整個生活方式,而不是某種崇拜儀式。他們不把世上任何人奉為教主,不鼓勵人離群索居,起居工作都不會脱離社會。
耶和華見證人的宗教有多長歷史?
根據聖經,耶和華歷代都有見證人,最早的是忠僕亞伯。希伯來書11:4-12:1説:“亞伯有信心,把祭牲獻給上帝,比該隱所獻的更好……。挪亞蒙上帝警告,得知還沒有看見的事,因有信心,就顯出敬畏的心……。亞伯拉罕因有信心,蒙召的時候就服從主命,離開家鄉,到必得為業的地方去……。摩西因有信心,長大後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的兒子,寧願選擇與上帝的子民同受虐待,也不願享受暫時的罪中之樂……。我們既然有這一大群見證人圍住我們,多如雲彩,就該放下各樣的重擔,擺脱容易纏累我們的罪,一心忍耐,跑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賽程。”
聖經説,耶穌基督是“身為‘阿們’的,忠信真實的見證人,最先被上帝創造的”。耶穌是誰的見證人呢?他自己説他顯明天父的名。他是耶和華手下最重要的見證人。(啟示錄3:14;約翰福音17:6)
值得一提的是,連耶穌基督的活動也被某些猶太人稱為“新奇的道理”。(馬可福音1:27)後來,有些希臘人説使徒保羅提倡的是“新主張”。(使徒行傳17:19,20)這些主張儘管聽來是新的,但完全符合聖經,確實是真理,這一點才重要。
現代耶和華見證人的歷史開始於19世紀70年代初。當時有一個聖經研究小組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阿勒格尼成立。起初所用的名稱,不過是“聖經研究者”,但在1931年,他們採納了“耶和華見證人”這個有聖經根據的名稱。(以賽亞書43:10-12)他們的信仰和活動其實不是新的,而是恢復了公元1世紀的基督教。
為甚麽耶和華見證人受人迫害和抨擊?
耶穌説:“如果世人恨你們,你們知道,世人恨你們以前已經恨我了。要是你們屬於世界,世人自然會疼愛屬於自己的。但因為你們不屬於世界,而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你們出來,所以世人就恨你們。”(約翰福音15:18,19;另見彼得前書4:3,4)聖經指出,全世界都受撒但控制,他是發動迫害的罪魁。(約翰一書5:19;啟示錄12:17)
耶穌也告訴門徒説:“你們為了我的名,必被所有人憎恨。”(馬可福音13:13)“名”這個詞指的是耶穌的名分地位,也就是彌賽亞君王的地位。耶和華見證人受人迫害,是由於他們把耶穌的吩咐看得比世上任何統治者的命令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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