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於要告人毀謗的程序

2011-02-18 1:12 am
前陣子..被一名朋友的朋友...大罵....乾***...
非常的難聽..想要告對方毀謗..但因為是當下..
來不及錄音..但我的朋友有聽到..
試問要告對方毀謗..要怎麼做呢..
是到警察局嗎..還是直接上法院?

回答 (4)

2011-02-18 3:57 am
✔ 最佳答案
這是公然侮辱罪 不是毀謗罪

2011-02-17 20:11:33 補充:
刑法309條 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 處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罪者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310條 毀謗罪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為毀謗罪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 圖畫犯前項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依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毀謗之事 能證明為真實者 不罰
但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 不在此

<被一名朋友的朋友...大罵....乾***...>
此一行為 構成公然侮辱罪 該當本罪
參考: , 中華民國刑法
2014-10-06 2:40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oozoo09260.pixnet.net/blog
2011-02-18 2:12 am
**老母算是謾罵言論是屬於公然侮辱,不是誹謗。

要告去警察局報案就可以了!!若要去地檢署告也行!
2011-02-18 1:27 am
看看事情很大條嗎.如果有傷害到你在考慮上警局.如果可以的話選擇和解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6: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17000015KK04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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