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 我將屋契, 給了哥哥和嫂嫂保管, (因他們有保險箱), 屋子讓他們住, 沒有收他們的租, 但他們要幫我交管理費及差餉, 現在我想收回屋子, 但他們堅持不搬走, 屋契又不交回我,
我要從"合法"的途徑收回屋子, 應怎麼辦,
1. 是否要報警, 說他們拿了我的屋契, 或索性報失, 去律師樓做一份新的
2. 去政府那個部門協助, 令他們搬走呢 ?
3. 有其它方法嗎
請幫忙.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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