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現約24,女方現約20
有小孩2歲
女方離家當時約17~18
父親有到警局備案失蹤
於一年左右才得女兒消息
情形是
女兒被男方誘拐離家
其間不曾回家、聯絡
並與男方同居在外
期間生下的孩子
男方也不願負責及扶養
請問各位大大
女方家長如提出告訴
請問可依何種法律提告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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