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答: 筆者, 希望以最簡淺的文字, 說明箇中道理。但是, 仍無法不涉及經濟和商業的基本常識, 如有不明白的地方, 請見諒。或許, 首先以港人較為熟悉的 “負資產”作為引旨。負資產出現的核心問題, 是資產現今的價格, 比對資產在銀行抵押金額的現值, 還要低下; 簡單而言, 若即時在市場出售有關的資產, 所得到的金錢, 不足以償還銀行的資產債務(或貸款); 例如, “A君”是業餘的投資者, 購置物業價是$500萬, $100萬作首期, 隨後出現不利的因素, 物業價格下降, 市值只有$350萬, 在這情形下, 若被迫出售物業, 除了$100萬首期化為烏有外, 仍欠銀行$50萬的債務。如何處理這$50萬的債務呢? 在個人或投資者而言, 當銀主(即貸款銀行)提出要求購置物業者(貨主)償還餘額, 否則, 將會面對法律的訴訟。 如何處理這債務? 若是無數$50萬的出現。在國家的層面而言, 這就是負債如此沉重的原因。 以日經指數作參考, 高峰時期攀至近5萬點, 現時卻在萬多點浮沉上落, 失去的資產值是75至80巴仙; 資產價格嚴重萎縮的同時, 資產負債表另一面的債務, 卻全沒減少。因此, 在這樣資產與負債不對稱的情況下, 才突顯 “負債沉重”。返回“A君”的例子, 假設$100萬首期, 是借貸回來的, 現在又加欠銀行$50萬的債務, 以年息10%計算, 單是利息的支出, 是$15萬, 試想, 若 “A君”每年還款是$20萬, 用以支付本金和利息, 那麼, “A君”的年薪, 縱然是$30萬左右, 生活的水平, 亦只能維持在$10萬了。希望上述粗略的簡述, 可以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