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PokamChu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破產了一年多, 終於搵到一份理想工作, 但煩惱點樣去開戶口, 以及要點樣同破產主任報生活費, 是否要上去見他嗎, 還是填一些表便可以呢?
答:如果破產後向無工作收入和署方給你釐訂的生活費數目,當你找到工作時,要向跟進你個案的破產管理主任作出申報!
你應該先致電通知對方(理論上電郵或寄信都可以,但恐防不夠莊重和怕對方收不到)這件事,對方便會要求你書面提交基本的資料,如工作性質、公司資料、職位、薪金條件、上工日期等!亦未必要填寫甚麼表格,到時你順便向對方提出開設銀行戶口的要求!
由於使用銀行賬戶發薪是合理的理由,故對方必會應允!到時你會跟對方約定一個時間,你依時前往對方的辦公室(如有其他資料便一併交上),對方便會向你發出一封給指定銀行的開戶信,內容是表示破產管理署容許你在受監管的情況下開設一個銀行戶口!要求開戶的銀行請早揀定給對方,祇能選一間和開一個普通的儲蓄賬戶!
到時你持有這開戶信到指定銀行便能順利開設戶口,如果銀行願意提供服務給你的話!要注意這信祇表示署方容許你開戶口,但並非強制銀行開戶給你,銀行絕對有權不做生意的!尤其是匯豐則更多數都會被拒絕,故要小心選擇銀行!在下當年破產時是在中銀開戶的,中銀相對較易接納破產者開戶!
但生活費方面則要填寫一份名為「每月收入及開支評估表格」,讓對方參考後才能釐訂出你的生活費數額!這表格或會在你提交工作資料和取開戶信時,由對方給你!你亦可以於破產管理署的網頁上下載,要如何辦對方會給你指示的!
還有便是要點樣報先可以有多小小生活費, 因為我自己一個人住, 開支都好大, 但怕破產主任只給我很小的生活費, 報時有什麼技巧嗎?
答:無所謂特別技巧可言!基本上你將所有衣食住行,日常生活的支出都全部申報,但最終接納多少你申報的項目,就由署方全權決定了!
之前一年多我都是靠我妹妹每月幫我交所有開支&借我生活費, 現在我搵到工了, 我想還給她, 可以報給主任知我每月要還錢給妹妹嗎,還是不可以呢?
答:千萬別申報這個項目,因是違反破產法例的!
破產法例規定破產期內,破產者絕不能私下向任何人還款,所有還款全部要由署方統籌!不論還款的理由和目的為何,收授雙方都會觸犯法例,有機會被檢控!
你之前無工作收入,由家人供養是你個人的問題,署方不會理會你如何生活,而在該段時間你亦無收入上繳還債!但你如今有收入便要計算生活費,如收入不超過生活費上限自然無需上繳,但有餘額則要上繳償債!
署方絕不會容許你在生活費中包括向家人償還照顧你的支出的!你要負起責任則祇有在破產期滿後才還家人的債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