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左全部十六萬元買左股票.銀行幫助我代收股息.我沒有去中央證券登記做股東
我在填報稅表時,我一定要申報以上利益??如果我沒有申報
以上利益是否犯法?? 我是公務員(二級工人)
申報以上利益不就是造成稅局雙重收稅找個識答的答我我月入$10655,我有供養父母,我單身,我應該怎樣填報稅表??
更新1:
投資股票的交易金額是十六萬左右,算不算金額好大??. 可以不用在稅表度填自己已經持有股票5.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