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候公屋期間除名+換名

2011-02-14 7:41 pm
請問
Q1:我想同我爸一齊申請公屋.佢持特區護照喺英國住.(依是香港公民) 由於佢身體比較差.好少返港.递表后幾耐度要接見架?爸爸如果返唔到嚟見可以的嗎?
Q2:若輪候公屋期間.我爸爸真喺返唔到嚟.我可以除名+換名嗎?換要唔要再重新輪候?
thanks!

回答 (1)

2011-02-17 12:48 am
✔ 最佳答案
1 可以! 但是需要醫生診斷證明書*o* 幾耐不確定的! (許多申請人)
2 可以! 申請人可選擇將來申請增加或刪減申請書內家庭成員或撤銷!
申請一般二人家庭的申請亦有機會獲編配長者住屋的二人單位。

不用重新輪候, 但是按你在申請的時期排

e.g. 2011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租住公屋 到時排到 no. 100 你到時101開始房屋署公屋申請組查詢熱線: 2712 2712傳真熱線: 2624 5685電郵: [email protected] 辦事處地址: 香港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
參考: 房委會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01: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14000051KK00310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