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信向法官陳述被騙遭遇可以嗎?

2011-02-15 4:20 am
我被人詐騙,向對方請求民事賠償,因身體不好無法出庭都是委任朋友出庭,不論狀紙或出庭問訊談的都是法條,我有滿腹委屈,很想寫信告訴法官我被騙的心聲,而非硬梆梆的答辯狀。這樣會被對方律師抗議而影響結果嗎?打官司寫信進去數說整件騙局對本人的影響有違法嗎?請求達人給我解答
更新1:

若真的要寫,狀紙都需要副本,需要寫一份給被告嗎?因為庭上根本沒有時間讓原告吐露心聲,但是我真的覺得非常非常委屈 即使敗訴(事情發生至今已超過10年,不過我是近幾年才知道原來是個騙局),但對方律師一直緊咬應該從發生當時起算,別人說就看法官怎麼認為。 錢被騙之後,我整日煩心身體越糟,現在還因為神經壓迫只能整日臥病在床

更新2:

我只是想表明心聲,不介意讓對方知道,但是覺得給被告一份很奇怪。所以我可以寫”民事陳述狀”一份給法官即可嗎? 民事知悉跟事件發生當時怎麼判斷?我是後來才知道被騙(未逾期),可是對方律師一直說應該以發生點就知悉(逾期) 感謝大家的幫忙,不認識卻熱心幫忙,認識的反而騙人

回答 (6)

2011-02-15 5:13 am
✔ 最佳答案
你被人詐騙

奈因身體不好無法出庭都是委任朋友出庭

由於不論狀紙或出庭問訊談的都是法條

覺得過於生冷無情,法官無法體會受害者所受之傷害與委屈

因此想將滿腹委屈寫信告訴法官,希望法官能了解你被騙的心聲

你只是將所受傷害之程度告知法官

希望法官能將心比心,感同身受,知悉你深受其害

能為你主持公道,伸張正義,保障你的權益

基本上這並無不可,應無違法

由於是私下之書信往來,還須法官願意接收才有用

況且此書信並非訴訟程序之文件,不能作為判決之依據

不過這應該對法官之自由心證多少會產生影響,你不彷可以一試

由於是私人之書信,且又不能作為審判之依據

法官應該不會提出,對方律師應該不會知道此事

可前題是法官要接受你的來信才行

若法官不接受,那就講什麼都沒有用了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2011-02-15 09:43:32 補充:
既然以受害者私人之名義寄給法官之書信
非訴訟程序上之文件
因此就不用再將副本告知被告了

法律期限之起算有兩種
一種是受害者知悉受害之時開始起算
一種是自受害者受害事件發生之時開始起算
兩種各有不同之時限規定

2011-02-15 20:21:04 補充:
律師為求委託之當事人勝訴
因此未必是據理力爭的
若是當下就應知被騙,那還會被騙嗎?
事件之發生點,未必就是受害者知悉之時間點
否則律法之條文就不會有知悉日與事情之發生日的區別
2015-05-02 8:44 am
●九州 娛樂 網站 http://ts777.cc
●●●運彩遊戲、真人遊戲、電子遊戲、對戰遊戲、對戰遊戲●●●

●新舊會員儲值就送500點

● 真人百家樂彩金等你拿

●線上影片直播、正妹圖、討論區免費註冊

歡迎免費體驗交流試玩!

●九州 娛樂 網站 http://ts777.cc
2011-02-15 8:25 pm
原則上,法官沒時間當庭聽你吐苦水。那你用信件表示,法官通常是當一般證據(證辭)處理,也就是你不想給對造知道?法官還是會讓對造知道,因為在民事訴訟法早有明文規定,法官初得證據,不可以徑為心證,應給當事人答辯之機會,否則裁判將違法。
2011-02-15 5:19 am
你可以寫民事陳訴狀,將經過情形及妳個人意見寫上,當然法官是否認同或採納,那又是另一回事這不犯法且是你的權利對方律師也無權過問。
陳訴'狀可上司法院網站搜尋,如果你找不到,可至我部落格留言,我再E給你。
2011-02-15 5:05 am
這不違法
你可以將實情詳細訴說給法官知道
有時對案情會更有幫助ㄉ
2011-02-15 4:57 am
個人覺的沒用
法律判決講的是證據及適用法條...

舉個例 某甲因被某乙騙了 當了A銀行乙借款人的保證人
乙跑路了 甲因當了保證人 所以還是要還銀行錢
不可因被騙 就不用還銀行錢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5: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14000010KK06228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