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家庭罪?追述期?

2011-02-14 6:31 pm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自己的老公在外面養小老婆,
有十八年沒有回家過,
在外面也生了一個小孩十八歲了,
這件事情已經經過了十八年了,但都沒提告,
請問一下現在提告還有用嗎?
請問追述其是多久呢?
更新1:

在請問一下,如果當初沒告他,現在也不想告他, 但他卻說自己在外面有男人, 那他這樣子要告我,怎麼辦? 他這樣告得動嗎? 重點是沒有外面的男人。

更新2:

喔喔,我了解了, 所以現在就是已經錯過追述期了, 反正不能告他了,除非他又繼續被我抓到才可以, 可是他在外面有生一個女兒,也十八歲了, 這不算是證據嗎? 還是真的是因為追述期過了?

更新3:

阿勇, 他在外面養小老婆, 但是他現在已經回來家裡住了, 而且小老婆的小孩有時候會到家裡來跟他拿錢,

回答 (4)

2011-02-14 7:04 pm
✔ 最佳答案

問:現在提告還有用嗎?追溯期是多久?
答:

通姦罪是屬於告訴乃論。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通姦罪及相姦罪,屬於告訴乃論(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一項),且非配偶不得告訴(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項),但如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告訴(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

又告訴乃論之罪,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時起,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2011-02-14 17:15:08 補充:
你後半段的言論,看不太懂意思,你是指你先生說你外面有男人?要告你嗎?

如果你外面沒有男人,當然告不成啊!!如果你沒有通姦你先生還去告訴,是會構成誣告罪的。

◎對方十八年沒回家,真的可以...考慮訴請離婚及要求贍養費。

之前你錯過追溯期或縱容他之前的行為,但不代表你一輩子都容許他這樣子的行為,你可以明確的跟對方表示不許他再和現在第三者發生任何性關係,若是你丈夫後來還與第三者發生性行為你是可以再捉姦,告他們通姦罪的,現在通姦罪是一罪一罰制。

2011-02-17 02:25:26 補充:
對方十八年沒回家,這段期間你仍然可以跟他要求賠償的!!

2011-02-17 02:26:19 補充:
對方十八年沒回家,早就可以訴請離婚,不因對方後來回家,就喪失其權利!==" 真看不起這種男人......
2011-02-15 4:18 pm
你現在要告他也應該沒辦法了!
如果他說你在外面有男人那麼你就請他拿出證據!!!
你目前最好的方式就是訴請離婚要求膳養費!
他在外面養小老婆妳訴請離婚一定成功的!
不履行同居義務你就贏了!



2011-02-15 10:02:24 補充:
現在回來住!你能以不堪在繼續生活下去為由!還是一樣能訴請離婚!
參考: 自己~專為別人排解處理糾紛之麻煩事!
2011-02-14 8:42 pm
18年前妳知道他外面有女人.小孩
妳沒提告 表示妳默認
過了18年妳現在要告
已無法提告

他說妳有男人
口說無憑
請他拿出證據
2011-02-14 6:54 pm
知悉後6個月,如果妳最近才知道(6個月內)仍有告訴權。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8:3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14000010KK0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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