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想請問一下我以前申請信用卡時,留意到其中有一間財務公司有一行條款寫著"如持卡人因為死亡或破產時,需要立即清還全數欠款,那麼如果我申請了破產的話,還需要理會該條款嗎?
答:不需要!這些條款祇是例行性質的,其實際意義不大!
即如說假設持卡人死亡,則其債務會在其遺產中負責償還,如有的話當然是全數歸還,難道還能讓一位離世者分期還款嗎?相反若再無資產遺下,那自亦再無償還的責任!
至於持卡人申請破產一事,即時歸還全數同樣是廢話!
按破產法例規定,當破產程序正式展開,即該破產者的債務問題已交由破產管理署全面接管!要如何歸還債務由署方全權決定,破產者私下絕對不能向任何債權人還款,違者收授雙方都觸犯破產法例,有機會被刑事檢控!
故回答匿名 網友的問題答案就是,祇要申請破產,當然無需理會這些條款! 還有,我現時欠了大約十七萬卡數,當中有幾條卡數只有個多月時間,請問應該拖到何時才去搞破產比較好呢?是否在銀行或財務公司派人上門追數前便已經申請破產是最好的?
答:理論上仍在使用信用卡中,最好不要立即申請破產,否則有機會被銀行控以欺詐的罪名!因你明知自己債台高築,經已無還款的能力!但仍不節制地使用信貸工具,便符合欺詐的控罪!
最少也要如期還款半年以上,這半年間要即時停止再使用所有信貸工具,則理應可減輕獲罪的機會!
至於何時為佳並無一定,按理當然是未有收數滋擾前便申請破產為好!但一般人都是被債權人追至拖無可拖,才立下決心去申請破產!
故如在未有任何收數行動前便自行申請破產,會予人早有預謀藉破產逃避償債責任的感覺,就算破產管理署也可能有這個錯覺,到時對你申請破產或許帶來負面影響!請小心考慮清楚! 最重要想問的是如果我突然之間失業無力再還款,之後故意去以信用卡現金透支來申請破產的話,被銀行或財務公司告我欺詐入罪的機會高嗎?
答:千萬不可!你明知失業無能力償債的情況下,依然選擇透支信用額!絕對符合欺詐的指控,相信你的破產呈請剛遞上破產管理署,這邊廂銀行便告你欺詐了!
2011-02-14 23:27:38 補充:
但我聽聞說有些銀行或財務公司在知道欠債人申請破產後,等候法庭正式頒佈破產令期間,會找收數公司瘋狂滋擾欠債人,務求希望能在正式頒佈破產令前能收到還款?
答:無需理會這些說法,如在下的原答案所言,任何已正式進入破產程序者,破產者私下絕對不能向任何債權人還款,違者收授雙方都觸犯破產法例,有機會被刑事檢控!
要注意是收授雙方都會被刑事檢控,即是還錢的你和收錢的債權人都犯法!故基本上除大耳窿這些非法的借貸外,無人會明知犯法都依然追債!
之不過對方確有追債的權利,祇是你決不能還以免犯法!
2011-02-14 23:27:50 補充:
那麼我想問現時我是否一路每個月還款,至少半時間後,如果假設突然失業的原因無法再還款,在銀行或財務公司轉交收數公司派人上門前便去申請破產,是否最適合的時間?
答:對!其實你不能立即申請破產的原因是,你最近有新的簽賬和借貸!
祇要你不再動用信貸工具一段時,並依時還款不段時間便可洗脫剛借貸便破產的欺詐指控!到時不管你失業與否,被債權人追債與否,祇要無能力還款,都可以申請破產!
祇是如在下的原答案所言,少有人會在債權人未開始追數時便申請破產!正常人都會盡量拖延至無法再拖時才申請破產,這是人之常情!
2011-02-14 23:30:14 補充:
上面一段答案有所遺漏!請諒!
應是「不再動用信貸工具一段時間」和「信時還款不短的時間」!
2011-02-14 23:31:21 補充:
今天的手不知何故時常出錯!
應是「依時還款」而非「信時」!
2011-02-15 21:18:16 補充:
請問一但銀行或財務公司派收數公司的人上門追數,應該怎樣應付呢?
答:不需理會!祇要告知他們你已申請破產,或請他們跟破產管理署聯絡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