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申請破產,但是有三個問題很煩.

2011-02-13 10:50 pm
第一本人住買左的公屋兩個名,可不可現在轉名給太太,第二..三年前我同家人合作做食堂食堂牌個名係我同有股份名但我已經在四個月前無做.第三現在本人做兩份工.全職個份可以報破產局.但係夜晚個份工想吾報給破產局 ,很煩很煩.有什麼辦法或意見.謝謝

回答 (2)

2011-02-14 6:53 am
✔ 最佳答案
LamBb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第一本人住買左的公屋兩個名,可不可現在轉名給太太?

答:相信 LamBb 網友你現在尚未申請破產吧?因如屬已申請的再無可否轉名的問題!但就算你現在未申請破產,打算先將聯名物業轉名才辦,可惜一樣無用,更或會令夫妻二人都惹上官非!

因為當你申請破產時,署方會要求你申報過去一至兩年的資產轉移情況(有需要時可追索至五年),那你剛將聯名物業轉名給太太一事,如何瞞得過署方呢?這些資產轉移全部有紀錄可查!

到時署方會宣布這些資產轉移無效,要求你太太交回半份業權或相關權益代價!如她未能遵行更有機會被署方申請她破產和檢控!
第二..三年前我同家人合作做食堂食堂牌個名係我同有股份名但我已經在四個月前無做?

答:由於食堂持牌人是你,加上你亦持有該些股份,故你申請破產時必會被破產管理署追究!

這問題要分兩部分去理解!

第一假設這食堂確已在四個月前停止營業,那麼問題相對簡單!你祇要委託會計師整理好賬目和報稅紀錄,再取銷商業登記和牌照,如有盈餘在按股份比例攤分後,在申請破產時將所有這些資料交給破產管理署便了事!

但假設這食堂仍在營業,祇是你退出經營或退股,那問題便非常複雜!

首先食堂牌照持有人假設仍是你,反為問題不大,因破產法例依在下印象中並無禁止破產者作為食堂牌照持有人!

但你退股一事卻會被視為資產轉移,如同物業一樣,你幾個月前的退股會被視為是資產轉移!請問你當日退股有否收回股本和投資獲利呢?如有依法計清並收回,則你要將這些收益全數上繳給署方!

如果你無收取過任何權益(如因食堂仍在投資或虧本關係未有盈利),就此退出算數!則破產管理署同樣會認為你是非法轉移資產,以逃避償債的責任!

到時署方會要求按你原有股份比例,要求這你雖已退股但仍在營業的食堂,繳付你名下份額相等的款項以結清你的資產!不能讓你輕言退股便算數,尤其是餘下股東全是家人,署方必會懷疑你藉著退股之名將資產轉移給家人!

如同物業一樣,如未能令署方滿意!這食堂或你的家人都或會惹上麻煩!
第三現在本人做兩份工.全職個份可以報破產局.但係夜晚個份工想吾報給破產局?

答:個人絕不建議 LamBb 你作出隱瞞之舉!
你如何能保證晚上的那份工不會被署方發覺呢?

尤其是你如上述兩條問題中已有物業和生意要跟署方交手,單就該兩項目便已令署方緊盯你的個案,你還希望有所隱瞞?恐怕要瞞過署方並非易事!

萬一東窗事發,被署方發覺你有所隱瞞,除有權拒絕你的破產呈請外,更會將你送上法庭檢控,罪成者可判以監禁!請小心考慮,勿因小失大誤墮法網!

由於 LamBb 網友你的破產個案涉及物業和經營業務(如仍在營業則更煩),在未處理好前便申請破產將非常麻煩!由於你無提及債務總額,故未知家人能否伸出援手!

但建議你最好在作出物業業權轉移和食堂股份轉讓,最少要支持債務一年以上,才好去申請破產!當然先要你有能應付一年的能力!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1-02-13 11:30 pm
轉名有時限制的?破產無分工作那一份的。 先取申請表和宣誓紙。攪掂後再詢問破產規律,你才好交上表格。

收錄日期: 2021-04-25 19:14: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13000051KK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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