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家駡"活該",可以告他公然侮辱罪嗎?

2011-02-12 9:18 pm
鄰居因為不尊重我們,執意於過年期間在我家門口放鞭炮,造成我們驚嚇,以及影響住家安全,本想與之溝通,卻強勢不願協調,說我們被影響,是活該. 態度惡劣頑固.請問:我們不是低等市民,擁有高教育經濟水平,被對方駡"活該",心裡受創,我們可以告他們"公然侮辱罪"嗎? 或是其他罪名呢?
更新1:

我有當天的錄音.

更新2:

請問:施放鞭炮的時間,在台北市的規定為何?

回答 (6)

2011-02-12 9:53 pm
✔ 最佳答案
活該在於字面上的解釋~很難構成侮辱~
而公然~在字面上是在公開場合並有公眾的地方!!

但是你當下可以報警~現在~為時已晚!!
除非你有能證明的證據!!

看樣子妳們應該是平時就相處很差!!
不然~過年放炮理應算正常的事情!!
2011-02-22 5:33 am
我覺得他 很下流
因該
ok吧!
2011-02-15 7:22 am
版大妳好~

如果再過年期間放鞭炮..
不知道是否介於晚上10點-早上6點的時間
這個時間是全國都無法放鞭炮的唷~
如果是在這個時間放
可以調閱監視器,並且可以依法辦理

如放高空類的:盆花 那種
必須要有合格證照:)

2011-02-15 14:49:37 補充:
全國規定在晚上10點-早上6點
都是不能放鞭砲,煙火的~~

2011-02-15 14:50:30 補充:
只要依經友人檢局
警方將會取締,試後如果檢局
因該罰錢唷:)

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1-02-15 12:19 am
你好~被罵活該很難成立公然侮辱罪,因為侮辱的一時事要有嘲弄謾罵或是輕蔑他人,使他人覺得名譽受損或感到難堪,像是罵他人三字經之類的,
一、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成立要件:
1.要有侮辱的行為:侮辱無論是用粗鄙的言語、舉動,嘲弄謾罵或其他輕蔑人的意思,使人產生難堪狀態的行為都包括在內。
2.把這些減損他人聲譽的行為定位為「侮辱」: 必須行為人知道自己的行為足以減損被害人的聲譽,還是執意使這些行為發生,具有侮辱他人的犯罪故意。
3.怎樣的情況才算公然? 是指在不特定人或是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
4.被害人提出告訴:
誹謗罪和公然侮辱罪都是告訴乃論之罪,有告訴權人(遭誹謗或公然侮辱之人),應於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內(刑事訴訟法第237條),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提出告訴。訴訟要領需準備相關證據,直接向該管派出所聲明提出刑事告訴並且接受偵訊筆錄,偵訊後派出所會給你報案的三聯單,這是用來以後可以查詢案件進度及證明,然後警局會移送地檢署交由檢察官偵辦;你也可以直接向當地地檢署提起自訴,但自訴是要聘律師的
妨害名譽的新聞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5389
公然侮辱罪的成罪要件 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826
公然侮辱的相關新聞 http://www.justlaw.com.tw/NewsList.php?kd=3&gp=16

有問題也可以打網頁上的電話詢問免費的法律諮詢
2011-02-12 9:58 pm
社會通念不會認為活該兩字有貶損你的意味
2011-02-12 9:49 pm
被罵"活該"心裡受創!?
要提告公然侮辱??

聞所未聞,全台應無此案例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4:4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12000016KK03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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