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樓遭撻訂, 追討買賣差價.

2011-02-09 10:34 pm
小弟於2005年8月賣樓, 以270賣出但遭撻訂, 以簽正式買賣合約, 並沒收買家13萬.

後同年底以234萬賣出單位.

請問能夠追討有關買賣差價嗎?

曾問過相熟律師, 假設對方不上訴要十萬費用.

最初也要先付約四萬費用.

請問可以自行入禀法院嗎以節省律師費嗎? 程序如何?

如不能, 有律師行可以先收少些費用, 待追討成功才付多點餘數?

或有何方法可與買家自行商討和解, 節省費用?

小弟只想取回多點錢, 不一定要告賣家.

回答 (2)

2011-02-10 12:40 am
✔ 最佳答案
追就一定有得追差價,因合情合理,且類此情況大把。不過要睇下值唔值。

有律師行可以先收少些費用, 待追討成功才付多點餘數?

唔可以LO....因為這有包攬訴訟或助訟之嫌。

請問可以自行入禀法院嗎以節省律師費嗎? 程序如何?

當然可以,不過又要自己寫狀書等文件,又要花大量時間研究法律程序,再者,如做錯左或做漏左某些程序都可能會引致輸訟費予對方。


有何方法可與買家自行商討和解, 節省費用?

要節省費用,你唯一可以做既做既就係使一千幾百請搵律師出封信追下先。


如果對方唔理你,你先考請律師入稟啦,律師同你講要逾十萬費用,只不過係基於假設對方死雞撐飯蓋,同你打官司打到尾(審訊)架姐。人地如果問律師意見一定會提早同你和解既,你仲可以向佢追埋付出左既律師費tim(如果係撲早和解有機會追返大部份律師費(假設對方唔係窮光蛋)。


2011-02-09 10:35 pm
陽 月陽熱熱雞妙坑教賀安類視名村生熱字為班機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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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09000051KK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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