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趕快去驗啊!當然還來得急~~
◎拿到驗傷單後,可到當地警局報案,警察會請你們和他們去做筆錄,等筆錄做完後會送到檢察官那邊。
◎三個人打你們,三個都算是共同正犯,觸犯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於六個內可提起告訴。
◎因為他們三個是共犯,若檢察官對其中一人起訴,效力會及全部,也就是三個都會起訴 (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 )
◎如果你對其中一人撤回告訴,等於就是對全部的人撤回告訴了哦!!(刑事訴訟法第239條)
相關法條如下:
(一)刑法第277條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第28條 共同正犯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
(三)共同正犯之意思聯絡,不限於事前有所協議,其於行為當時,基於相互之認識,以共同犯罪之意思參與者,亦無礙於共同正犯之成立,且其表示之方式,亦不以明示通謀為必要,即相互間有默示之合致,仍無不可 (本院七十三年台上字第一八八六號,及同年二三六四號判例參照) 。
(四)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前段:「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五)刑法第267條(起訴對事之效力~公訴不可分):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