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我盜用它的序號 法律問題 解答贈點20!!急!!

2011-02-09 2:47 pm
因為某些日子我們認定這個隊長污了遊戲幣 然後退出他的團隊

這個隊長為了證實他沒偷遊戲幣再論壇上公佈序號照片

結果我想說用用看 結果成功了 - -

過些日子 那個隊長說要告我

第三百三十五 條 (侵占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是他人再論壇上公佈序號出來 我這樣算犯法了...??





更新1:

可是他再論壇上公佈給大家看= =

回答 (4)

2011-02-10 5:23 am
✔ 最佳答案
(1)侵占罪或詐欺罪之構成要件皆不符合。所謂侵占罪是一開他東西就交付於給你,所以與要件不符,此帳號非一開始就由他同意先交付給你使用,事後再要求你還的啊!再論詐欺罪,你並沒有使用任何詐術使他交付帳號,故與詐欺罪要件也不符。


(2)若對方公佈遊戲序號,不代表你就可以去使用他,本人認為此舉可能比較符合刑法第320 普通竊盜罪。因為你未經他人同意就使用了他人的序號。即使對方公開序號,但只要未經他人同意都不能去使用它!

以上是就你上述所說的情況所分析,根據你敘述也不是很清楚....

第 320 條 (普通竊盜罪、竊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2014-10-21 3:05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oozoo09260.pixnet.net/blog
2011-02-10 12:05 am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我們認定這個隊長污了遊戲幣?

矛盾??

簡單的說
如果他有說要給你那哪來的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如果他沒說要給你但讓你誤以為是要給你那你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所以你們的前行為都沒有說很難判斷!
是不是他有讓你誤會的行為或他有不當的承諾?
從你的說法我想應該是雙方有一定的"溝通錯誤"!
2011-02-09 3:17 pm
當然違法

盜用他人序號

沒經過他人同意

就是違法

私下和解

不然

吃官司

背刑事案底

會找不到工作

一輩子黑暗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4: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09000015KK0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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