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隊長為了證實他沒偷遊戲幣再論壇上公佈序號照片
結果我想說用用看 結果成功了 - -
過些日子 那個隊長說要告我
第三百三十五 條 (侵占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是他人再論壇上公佈序號出來 我這樣算犯法了...??
更新1:
可是他再論壇上公佈給大家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