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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環境變化的明顯特徵是國有企業的比重繼續下降,這種變化以國有企業的改制和私營企業的發展為主要的標誌。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五屆四中全會(1999年9月)和十六屆三中全會(2003年10月) 上,對國有企業的改革方向和原則作了修正,確定:除公益性行業、關係國家安全的行業、不可再生資源行業和對國家具有重大意義的科技開發等四個行業外,在其他競爭性行業,國有經濟都可以退出;在保留國有部門的同時,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國有企業的結構調整可以概括為企業關閉與破產、企業兼併和重組、中央企業下放和企業減員脫困等四個方面;結構調整主要涉及煤炭、有色金屬、核工業、紡織、軍工、鋼鐵、煉油、建築、制糖、森林工業等多種行業。國有企業的改革主要在兩個層面上進行:一是實行國有經濟退出的戰略,將大批國有中小企業通過出售、轉讓、改造為股份合作制等多種方式轉變為私營企業;二是對國有大中型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在這些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些改革被稱為“國有企業改制”。中國經濟保持高速增長,各年的GDP分別為89404億元(2000年)、95933億元 (2001年)、102398億元(2002年)、116694億元(2003年)和136515億元(2004年)。從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私營企業的數量和資金總量一直呈現快速增長的態勢。根據國家統計局“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的資料,在兩次普查期間(1996-2001年),私營企業從44萬戶增加到132萬戶,增長了兩倍;私營企業單位數佔全部企業的比重由16.9%上升到43.7%,提高了26.8個百分點;私營企業從業人員從802萬人增加到3170萬人,增長近3倍,年均增長幅度為31.6%;私營企業從業人員佔全國企業從業人員的比重由4.4%上升到19.2%,提高了14.8個百分點。一項由中國企業評價協會與“中國經濟網”對非公有經濟製造業企業的研究結果表明,2003年,私營企業單位數已經達到300.55萬戶,從業人員達到4088萬人。在中國經濟持續增長的同時,也出現了失業嚴重、工人的待遇低下、社會保障體系薄弱、社會貧富差距過大等等問題,這些問題成為了工人集體維權行動的主要原因。城鎮存在嚴重的失業問題國有企業改制中,數以千萬計的國有企業工人在根據工齡一次性領取經濟補償金之後,放棄了“國有企業工人”的身份,這種以經濟補償金“置換國有企業工人身份”的做法被俗稱為“買斷工齡”。“買斷工齡”之後,有一部分工人失去了工作崗位,成為下崗工人、失業人員或者在未達到退休年齡之前被要求“提前退休”。來自中國“新華網”的資料顯示,在1998年至2003年間,國有企業累計下崗職工總數達到了2818萬人;另據來自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資料,從1995年到2002年的7年間,國有企業累計下崗職工人數達到了3000萬人以上。勞動力市場存在巨大的供求失衡在中國,勞動力總供給大於總需求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城鎮下崗失業工人、城鎮新增勞動力和農村流動勞動力構成城市就業的三大壓力源。來自中共中央宣傳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資料顯示,在“第十個五年計劃”期間(2001年 – 2005年),每年城鎮新增勞動力將升至峰值,加上現有城鎮失業人員,每年城鎮需要安排就業者達到2200至2300萬人,而每年新增就業崗位只有700至800萬個,年度供大於求的缺口為1400萬到1500萬個。同時,農村還有1.5億富餘勞動力需要轉移。在勞動力市場供求嚴重失衡的情況下,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相當困難。為促進再就業,從1998年6月至2002年9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及其所屬各部委曾經連續發佈9個檔,要求各地方政府採取各種措施,保證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並協助他們再就業。這些措施包括:拓展商貿、餐飲等傳統服務業領域的就業渠道;鼓勵私營企業招收下崗失業人員、為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提供貸款和減免稅收等等。但是因為下崗失業人員存在年齡較大、文化程度較低﹑技術單一等再就業困難,這些政策的實際效果難如預期。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公佈的資料,2000年,失業下崗工人的再就業率僅為35%,2002年繼續下降到26%。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2年在全國66個城市的抽樣調查也證實,85.4%的再就業者從事臨時性工作,只有9.4%成為正式職工。可以說,大部分再就業者進入了職業不穩定、缺少社會保險和工資報酬低的非正規就業領域。2002年“第五次全國私營企業抽樣調查”的結果還顯示,在接受調查的3258戶私營企業中,儘管有90.6%的企業聲稱招用了來自國有企業的下崗失業人員,但是此類人員的比例僅佔企業員工總數的20%(中位數);在中國西部地區被調查的企業中,這一比例更只有17%,而西部地區又是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集中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