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被判緩起訴是不是一定會有前科?

2011-02-08 11:04 am
有被判緩起訴是不是一定會有前科?

不管是否已經執行完畢呢?

這樣如果去升請良民證會過關嗎?

上次我朋友遇到警察臨檢

警察居然會問我朋友說 我朋友的案件過多久了

這樣到底會不會有前科案底的記錄呢

回答 (4)

2011-02-08 11:38 am
✔ 最佳答案
有被判緩起訴是不是一定會有前科?有被判緩起訴是不是一定會有前科?
不管是否已經執行完畢呢?
這樣如果去升請良民證會過關嗎?
上次我朋友遇到警察臨檢
警察居然會問我朋友說 我朋友的案件過多久了
這樣到底會不會有前科案底的記錄呢 回答:如果在『緩刑期間』尚未期滿『刑案(記錄)』尚還存在,不過別擔心只要過了緩刑期間,是會被(註銷)的啦!到時候是刑案內部(記錄)雖有記載,但不會有前科資料的,一般單位也查詢不到!至於詢問:如果去聲請『良民證』會過關嗎?到時候:是不會被記載在良民證上了!可參酌個人此網址之解答: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1012006412※緩刑期滿後,你可以上此:『內證部警政署網站(自行)登載辦理』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或撥總機2321.9011外事組聲請辦理!!!
就可得知你要的結果啦!為你解惑祝你順心...

2011-02-08 12:10:16 補充:
就『緩刑期間』…只要過了『緩刑』期間…
※緩刑二字部分,更正為『緩起訴』※

2011-02-08 12:22:01 補充:
就『緩刑期間』…只要過了『緩刑』期間…
※緩刑二字部分,更正為『緩起訴』※
2011-02-08 1:27 pm
緩起訴 就不算正式起訴 更不可能有被判刑的可能

當然就不會有前科

所以去申請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所謂的良民證)

是不會有紀錄的

除非緩起訴被撤銷

有了後續判刑的狀況.....才會有前科紀錄

至於警察的電腦裡

只要有過刑事紀錄 檔案資料就會有紀錄

這個檔案 永遠不會消除

但也只會有警察會查的到

外人是不得而知的
參考: 法律書籍
2011-02-08 12:06 pm
給冽大大:

對方詢問的問題是【緩起訴】不是緩刑哦!

2011-02-08 04:13:54 補充:
緩起訴是屬於檢察官職權的範圍,緩刑是屬於法官職權範圍。

如果是緩起訴,只要緩起訴期間,有遵守緩起訴書內的條件(如像被害人道歉、賠償被告人等),檢察官就不會起訴這個案件(形同沒發生),所以當然不會有前科,良民證更不會記載了。但是若是緩起訴期間,被告沒有照遵守緩起訴條件,檢察官是可以依職權將你的緩起訴撤銷改成"起訴",若是起訴就到到法官那邊做有罪或無罪的判決,如果被判有期徒期,你的良民證上就會有前科了。

如果是緩刑,如果冽大大說的,緩期期間只要不被撤銷,良民證不會記載。


以上若有錯誤,再請冽大大糾正。
2011-02-09 8:22 pm
在警察局會有的記錄,就是一般所稱的前科,緩起訴當然會有前科!

在法律上所謂的緩起訴的法律條文是指:
刑事訴訟法
第 253-1 條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

從法律條文內容來看,緩起訴的法律涵意,是依據刑法第二章的法律條文去規範輕度刑事責任與依據刑法第57條裁判不罰的,但是在法律上並不代表沒有罪!

其次,以刑法刑事責任不處罰的緩起訴判決,可能會附帶有刑法的保安處份:
刑法
第86條 因未滿十四歲而不罰者,得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因未滿十八歲而減輕其刑者,得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所謂的保安處分在法律上的意思,參考刑法第2條條文內容,就是一種「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也就是非常輕度的刑法違反責任。所以當然是司法警察記錄上的前科!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3: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08000016KK0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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