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被人當街罵「惡質」是毀謗嗎?

2011-02-08 8:59 am
一天在街上巧遇前男友,男友欲向我索討交往時所給的財物,因故發生爭吵,其間有如下的對話:

前男友(對人講話):那天還想要設計我,叫我去她的房子……說她要搬家了啦!叫我去給她拿衣服啦! 我 :你不要亂講話啦!你的內衣、內褲丟在我那裡啦!你要放到什麼時候?你叫我洗的內衣、內褲!
前男友:那我妹妹昨天要去跟妳拿,妳為什麼不給她?我 :那不是你本人!前男友:**娘!那不是我本人,那我帶她去的,那不是我本人?我 :我沒看到你本人啊!自己的東西自己不來拿,等一會又說我拿給別人!前男友:我跟妳講,妳給我放火燒!我 :我不敢!我放火燒,等一下…房子被燒掉!前男友:妳在說那什麼瘋話? 我 :還敢到我家放話!前男友:什麼去妳家放話!我是去那…跟妳老母講怎樣、又怎樣、又怎樣!她說:「哎唷!我女兒怎麼這麼惡質!」
請問前男友口中的「妳娘的!」、「**娘!」及捏造我母親批評我「惡質」,這些言詞,有涉及公然侮辱或毀謗嗎?對我母親有構成毀謗嗎?

更新1:

「*****!」是「幹xx」即問候我母親的三字經。 如果同時涉及對我及我母親的毀謗,罰責如何?

回答 (6)

2011-02-08 7:28 pm
✔ 最佳答案
有疑問的是下面幾句

Q1:對方說【XX娘!那不是我本人,那我帶她去的,那不是我本人?】

答:若是在公開場合發表三字經,涉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按「侮辱」,係以使人難堪為目的,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即足當之。

★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Q2:對方說你媽媽跟他說【「哎唷!我女兒怎麼這麼惡質!」】
答:若是你媽從未在他面前批評你惡質的這些話,對方說上述言論顯係憑空捏造的事實,屬於刑法第310條誹謗罪。你媽可以告他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因為對方是指謫你媽說過這些話,而不是指謫你做了什麼事,所以這一部份應該是由你媽提起告訴。

※另外,不管你媽有沒有說過你惡質,對方若在公開場合,都不應以「惡質」批評你,與是不是轉述你媽說過的一點關係也沒有,就算對方能證明你媽確實說過你惡質,也不能利用轉述的話批評,對方轉述你媽說你「惡質」,恐已觸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按刑法誹謗罪之成立係以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為其要件。行為人所指摘或傳述之事,若具有足以損害被指述人名譽之具體事件內容,即以誹謗論。

★刑法第310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若要提告,證據一定要有,如果沒錄音或證人證實以上言論,要提告起訴是非常的難!






2011-02-14 08:49:24 補充:
要看你媽有沒有同時要對他提告。

若是一個行為侵害數個法益時,想像競合從重罪論。
也就是說當他對你犯了公然侮辱罪,又對你媽犯了誹謗罪,最後以誹謗罪論。但如果只有你去提告,你媽沒有提告,那只會成立公然侮辱。
2014-10-06 3:01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oozoo09260.pixnet.net/blog
2011-02-08 10:30 pm
聖天也來踢一腿~

打官司是費事,也必須有「證據」!

只簡單分析「毀謗」一事,

以「版大所述:男方捏造我母親批評我「惡質」 」是否構成「毀謗」?
[分析]
1、街上,人來人往,公開場合。
2、男方以「妮母親說妮:哎唷!我女兒怎麼這麼惡質!」來侮辱妮,
「假設」男方以「捏造不實之事實」來諷刺妮做人很惡質、惡劣,
這樣的「不實之事實」足以毀謗妮的名譽,妮是可以提告的。

2011-02-08 14:30:55 補充:
簡單區分「侮辱」與「毀謗」之不同
「侮辱」:通常是簡單幾句話,沒有完整的「來龍去脈的陳述」。
「毀謗」:憑空捏造「有故事情節」的不名譽的事,例如:你常偷大賣場的東西;你常亂丟垃圾,製作髒亂;你當作酒家女...等等,

比較有情節之事實,這都被歸屬於「毀謗」,
單純的幹角,都被歸類於「侮辱」...ㄆㄆ
聖天的小妹妹就是常毀謗聖天啦(>___<)
2011-02-08 5:45 pm
三字經是

另外 惡質 是你媽說的嗎?


你現在也沒有證據


他的東西 在你家  很簡單  把他丟掉啊!

那是你家  你丟了也不算 什麼罪

快丟掉!!

這種人 不要理他就好了啊!

不要跟他一般見識









2011-02-08 11:26 am
想以此提告 很難 

而東西並非多有價值的,他家人來拿為何一定要本人?

硬要挑毛病的話毀謗是不可能成立的!

而看那髒話XXX亦是對話習性,了不起罰3千
2011-02-08 9:34 am
那不叫毀謗
那叫侮辱
罪輕啦 最重要的是民事求償
可以敲他一筆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8: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08000015KK0049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