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些網路郵件內容有恐嚇吗?

2011-02-08 8:33 am
你才管好你自己

你都幾歲了
還這麼幼稚
你付錢又怎樣
你凱子爹 你傻B 可以了吧

白痴
這麼久沒回你
你會不會很孤單?
你時間很多嗎?
無聊嗎?
他就是我的人不然你要怎樣
你要不要出來說 一次解決
都這麼久了還不甘願?
怕死嗎?
不要整天待在家裡宅
跟白痴一樣.....

你想要我去你家找你
你就有種再傳一次
**


以上這些內容是前女友男友傳給我的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恐嚇
麻煩各位大大了


更新1:

請問什麼意思呢? 是小弟前女友的現任男朋友傳給我的郵件 因為小弟前女友會假裝她跟她男友分手了 或者吵架的時候假裝又要跟小弟在一起 找我陪她但是都叫我幫她出錢 我只是寄信給她男友請她管好 她男友就回我這些內容 我只是想先問清楚這算不算 先把信件保留

更新2:

是我前女友假裝她沒跟她男友在一起 或者是假裝要跟她男友分了 小弟個性單純 我也成年了 她並不是要氣她男友 天生公主病 想要很多人對她好

回答 (5)

2014-09-10 1:56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
2011-02-08 5:57 pm
==" 看不出恐嚇啊,說要去找你也不算恐嚇....說你怕死也不算

比較像是妨害名譽,但是他是傳MAIL 非公開,所以也沒犯任何刑法。

不過民事,他罵你一堆髒話,是要賠償你精神損失,民法第195條
2011-02-08 11:14 am
你是否騷擾他人了?
不然文中怎有
〔你就有種再傳一次**〕
此種字眼,如果是先騷擾他人而不自知,
建議別想提告對方,以免自己也吃上官司!

分手的女子利用你氣他男友,你為何明知還受利用?
叫你出錢! 你就出錢?? 

你成年了嗎?

2011-02-08 03:17:49 補充:
法律判決,不會只聽單方面說詞
筆者猜測你們這種情形,應該相互皆有過失

故此考慮清楚,以免惹的一身腥!
2011-02-08 8:54 am
基本上 你最好是不要告他們 如果照上面內容 你有傳給你前女友! 但是我還是要跟你說 以上狀況 非常非常非常難成立恐嚇罪這項罪名喔!
2011-02-08 8:34 am
這樣當然算

他已經用到言語汙辱你了

口氣看起來也不太好

已經算上是恐嚇了
參考: 我的頭腦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3:3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08000015KK0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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