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買樓一問

2011-02-07 9:39 am
如果購入一個私人住宅單位, 並不是用來自住, 而是用來立刻放租. 政府是否已制定一條法例, 這樣的行為是否會被控詐騙罪的可能性? 如果不算是, 那麼怎樣的情況下才會構成?

請高人解答. 謝謝.




回答 (3)

2011-02-10 12:16 am
✔ 最佳答案
政府(稅局)只會要求業主出租單位時,申報物業稅而且,不會限制業主自主定出租的.私人住宅單位,業主絕對有權決定是自住還是出租,甚至是出售.不過近期打擊炒樓推出的方案,也只是在短期內再出售單位時,需要比多些稅而已,沒限制業主如何使用單位,所以絕對不會被政府控告詐騙.

我猜想你是否想問,關於樓宇做按揭的問題,如果你買樓需做按揭,一般按揭最高是可做到7成 or6成.某些按揭公司有限制,例如按7成的,只可業主自住(非出租),因有時按7成是特惠利率是基於某些條款需遵守,如果條款甘剛好是限自住用途,這情況下業主就不應將單位出租,而做6成按揭的,一般沒什麼限制.

如果做7成按揭,但又出租單位得吾得呢?又無話一定吾得既,只要按揭公司是無限制,又或他們同意就可,不過通常是在借貸利率方面,可能沒這麼優惠而已.
2011-02-07 7:56 pm
這是收租投資,不是詐騙罪!


但很多租客不肯交租!追討刀幾千元!
2011-02-07 6:39 pm
ADVERTISEMENT!! REALLY BAD AND RIDICULOUS!!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49: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07000051KK0008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