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追撞腳踏車~"~急....

2011-02-08 7:31 am
時間 2010 11月中~底某天 晚間 9點~10點之間
我在台九線上 某施工路段
我騎摩托車 追撞一台期在馬路中央的腳踏車
我看到他的距離大約一台車的距離
但我還是來不及閃!撞上去 倒下來後!他還問我說為什麼要撞他
當下真ㄉ很生氣!
我的車修掉一萬五 我沒那ㄇ多錢只好把車賣了

事後他爸爸 要求我賠償
衣服 鞋子 褲子 腳踏車 醫藥費
一共22000整 就跟我和解 還說我不賠償他 就要告我
他告的成功嗎!?
(他這樣合理嗎!?)

若他有加精神賠償!那怎ㄇ算!?事他說多少就多少嗎!?
這樣就一定是我的錯嗎?
請哪位大大跟我說明一下好嗎!?
更新1:

我有報警處理! 但警察說看我們要私下和解 還是要提出告訴!之後再來說 路段是 直線一條!沒有認和紅綠燈 因是施工路段 就因為晚上視線不清 飄小雨

更新2:

是要看造是責任嗎!? 聽他同學跟我密報 要告我 他媽媽!說是我賠償一點醫藥費就算了 但他爸爸堅持!說是我的錯 說該賠就要賠 開口就是2萬2 不賠就要告我!~ 我都還沒跟她索賠醫藥費 修車費ㄋ! 再說我ㄉ臉!眉毛開花!縫了6針 臉頰側邊滑壘破皮 漆蓋貴出一格洞 路況 一直線 就只有我跟我朋友的車 還有那台腳踏車 我是開進燈 照到他已經閃避不及 撞上去了

更新3:

你還能補充明白點嗎?! 我有點不懂!!!

更新4:

他有限定時間申請媽?! 因為是去年11越多ㄉ事情 線再來ㄉ及嗎!?

更新5:

那事故連單!有申請期限嗎!?

更新6:

還是車禍發生當下 做完筆錄 就要跟警方拿連單!? 還是警方應主動提醒我要拿!?

更新7:

因為我報案之後!警察並沒有給我那ㄍ什麼連單的東西!!!

更新8:

那ㄍ員警!感覺貓貓ㄉ..... 給我坐筆錄! 問完我問題!給我確認完! 就說我可以走了! 後來!才知道!可以拿什麼事故連單! = =但那警察!隻字未提! 我為了找他做筆錄! 它叫我去他的交通大隊派出所!找他! 到了!他又跟我說他人不在那!~ os **叫我跑來跑去是怎樣!? 音是在花蓮出車禍! 他一下叫我到壽豐派出所! 一下叫我到花蓮縣!及安派出所!= = 超無言!

更新9:

我並沒有要告他的意思! 我想說私下和解就好!~ 對方爸爸都認為我的錯! 沒有要陪我的意思!還要我賠償他兒子 腳踏車!醫藥費!衣服鞋子褲子 他醫藥費!大醫院檢查ㄉ只有250多塊 但他自己買一堆沙不!繃帶!優點那些!~ 可以買調6000多和李媽!? 那麼他是不是也該陪我衣服鞋子褲子!機車!外套!醫藥費?!

更新10:

現在是對方要告我! ㄖ3ㄖ!讓他去告嗎!?

更新11:

有人說!候車撞前車! 士候車的錯! 意思是!腳踏車騎在道路哪邊!被撞到! 都要怪後面的車撞他嗎!? 那他期在高鐵鐵軌上!被撞!也要怪高鐵!? 那他期在火車鐵軌上!被撞!也要怪火車!? 那他期在高速公路上!被撞!也要怪轎車!? 聽我同學說!對方再現在做描述! 說得很誇張!說我期時速100多!故意追撞他! 還說她被拖行10幾公尺遠! (因為當時我額頭血流不止!先上救護車走!) 那天警察只有策我酒駕!什麼東西都沒給我!~ 只拿ㄌ名片給我!說傷好了!找他做筆錄!~ 我需要個真正給我答案的人!~ 這樣是對方在強詞奪理!?硬逼我賠償!?對嗎!?

更新12:

你說行徑時要注意前車! 但是這是在看ㄉ到ㄉ狀況下阿! 我根本就看不到他! 忽然就出現在眼前! 來不及就撞上了!~ 在說對方說我期時速80~90!故意追撞他 還說什麼我把他拖行10幾公尺! 我後方朋友說她嚴重說謊! 我後方朋友友看到!我機車是翻覆!倒地! 並沒他說ㄉ拖行! 所以基本上我是造是主因!?

更新13:

有沒有人能用法律條文跟我解是! 我打電話問過警察!他跟我說!我是肇事主因 對面現在是說!不賠22000 就要告我!? 降子!給他告比較好!?還是賠給那種垃圾比較好呢!?

回答 (7)

✔ 最佳答案
個人我向來都特別喜歡危言聳聽,講屁話

時間 2010 11月中~底某天 晚間 9點~10點之間
我在台九線上 某施工路段
我騎摩托車 追撞一台期在馬路中央的腳踏車
我看到他的距離大約一台車的距離
但我還是來不及閃!撞上去 倒下來後!他還問我說為什麼要撞他

道路交通安全有明確規範
當視線不良 ( 下雨、晚上、其他 )
需減速行駛 ( 時速 40 公里以下,可斟酌再往下減速 )
同時須確實注意車前狀況,隨時做好停車之準備

所以後車撞前車
1 速度偏快
2 未確實注意車前狀況
3 反應太慢

當下真ㄉ很生氣!
我的車修掉一萬五 我沒那ㄇ多錢只好把車賣了事後他爸爸 要求我賠償
衣服 鞋子 褲子 腳踏車 醫藥費
一共22000整 就跟我和解 還說我不賠償他 就要告我
他告的成功嗎!?
(他這樣合理嗎!?)

(( 實際損失 ))
有很嚴重的認定問題

合理與否,難講
若他有加精神賠償!那怎ㄇ算!?事他說多少就多少嗎!?

依被害人身分地位、薪資收入、社會地位等等
無標準答案

這樣就一定是我的錯嗎?
請哪位大大跟我說明一下好嗎!?
2011-02-07 23:41:33 補充

後車撞前車,通常後車錯比較多
除非前車轉彎車未確實注意車後行駛中車輛,並禮讓直行車先行


我有報警處理!
但警察說看我們要私下和解 還是要提出告訴!之後再來說

他告你過失傷害
你也告他過失傷害
這樣你覺得意義在哪裡 ?
路段是 直線一條!沒有認和紅綠燈
因是施工路段 就因為晚上視線不清 飄小雨

減速慢行
確實注意車前狀況,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2011-02-07 23:45:17 補充

是要看造是責任嗎!?
聽他同學跟我密報 要告我
他媽媽!說是我賠償一點醫藥費就算了

個人認為媽媽很明理

但他爸爸堅持!說是我的錯
說該賠就要賠

不予置評

標準的得理不饒人
但是如果假設當他要賠償人家的時候,可能就很會逃避責任、推託
開口就是2萬2 不賠就要告我!~
我都還沒跟她索賠醫藥費 修車費ㄋ!

你為肇事主因的機率高些
想要對方賠你也不是不可能
但是會增加和解的難度
同時金額也不大

再說我ㄉ臉!眉毛開花!縫了6針
臉頰側邊滑壘破皮
漆蓋貴出一格洞

體傷醫療
腳踏車沒有強制險
如果你撞到必須投保強制險的機車、汽車
可以請求對方的強制險

找找自己的學保、團保、勞保、商業保險
路況一直線 就只有我跟我朋友的車 還有那台腳踏車
我是開進燈 照到他已經閃避不及 撞上去了

請看上面
2011-02-07 23:56:53 補充

你還能補充明白點嗎?!
我有點不懂!!!
2011-02-07 23:57:53 補充

他有限定時間申請媽?!
因為是去年11越多ㄉ事情
線再來ㄉ及嗎!?過失傷害,事故後半年內提出
雙方互控,有意義嗎 ?

2011-02-07 23:59:24 補充

那事故連單!有申請期限嗎!?
2011-02-08 00:02:40 補充

還是車禍發生當下 做完筆錄
就要跟警方拿連單!?
還是警方應主動提醒我要拿!?

兩者都有可能
員警沒給你,你有權利去申請
2011-02-08 00:05:01 補充

因為我報案之後!警察並沒有給我那ㄍ什麼連單的東西!!!

當事人事故聯單 ( 通常為粉紅色的 )
主要讓你申請保險用的


事故後 10 天申請現場圖 + 照片
30天後申請初判表,上面會有登載甲乙雙方的肇事原因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0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 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0&next=29&l=f&fid=8 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0&prev=21&next=19&l=f&fid=7


2011-02-09 14:19:17 補充:
你最後那段讓我有點懷疑
你有駕照嗎 ?
這邊不能標色,我用括號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
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
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
公里。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
(((((( 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
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
隨時停車之準備。)))))

2011-02-09 14:20:37 補充:
汽車在((((( 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
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前車如須減速暫停,
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
動。
(((((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


這條的汽車,包含 (( 機器腳踏車 ))
也就是俗稱的 [[ 機車 ]]

2011-02-09 14:22:19 補充: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 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
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 。[[[[[[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
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
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
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
此限。


對方沒有遵守這一項
僅是次因而已

2011-02-09 14:23:48 補充:
因為對方後面沒有長眼睛
你眼睛長在前面,行進時

你可以看到對方
對方沒辦法看到你


所以在後面你撞到他屬於你未遵守限速或者未確實注意車前狀況
或者反應太慢沒有做好隨時停車之準備


另外你說的大眾交通,他行駛在固定軌道上
那個有另外的規定

不是你說的那樣喔

2011-02-09 14:26:32 補充:
腳踏車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怪轎車


基本上,也差不多如此



雖說高速行駛,也是要確實注意車前狀況
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視線不良,例如濃霧、夜晚
必須減速
參考: 保險業務員
2014-09-03 8:52 am
【亞洲36588合法彩券公司直營 官網: A36588.NET 】

【 最新活動→迎接新會員,首存狂送20% 】

【運動→電子→對戰→現場→彩球 】

【免費服務 →電影區、討論區、KTV歡唱、運動轉播、即時比分、24H客服 】

【亞洲36588合法彩券公司直營 官網: A36588.NET 】
2011-02-08 6:40 pm
有機會是.....後車撞前車
後車全責.....
2011-02-08 9:45 am
大大你好這個問題你問對人了就讓我來替你回答:
第一點:依你的說法你撞到他頂多是未注意車前
第二點:腳踏車在夜間行駛未加裝照明設備反射設備使他人未能注意
第三點:你是機車正常來說都有強制險你可以請你的保險公司處理對方醫藥費
但是對方是腳踏車所以你的醫藥費要叫對方付對方的腳踏車壞掉他要
你賠所以你也要他賠償你的機車修理的費用
第三點:要告給他去告他不一定告的贏你就算對方告贏了法官頂多叫你賠個精
神損失幾千塊的而且會讓你們對方互賠所以放心
第三點:你說警方沒給你五聯單那是不可能的如果沒有五聯單警方如何處理這
樁車禍呢??難道他沒給你做筆錄嗎??
第四點:現在社會跟以前不一樣了不是車子越小台越贏了現在都是經過筆錄跟
現場車禍記錄圖下去評估了

ps:如果有什麼疑問在問我
2011-02-08 9:30 am
給個建議以台北市規定夜間騎乘腳踏車須加裝燈光.你可看你的縣市有無此規定.以及有無靠右行駛.如有可以此反控對方肇事責任.
2011-02-08 7:37 am
要看當時的狀況ㄟ

說老實的!

如果你車速沒有過快 , 適當的車速
而他如果是闖紅燈,還要求你賠償那我絕得
應該不太合理


說誰錯嘛~這個 因為你的描述不夠詳細所以如果硬要說誰錯的話
應該雙方都有錯吧!!


告喔~
應該告不成 !!

我覺得啦

因為我朋友也有愈過這種問題 ^^
不過沒很詳細跟我講 !!




精神賠償 不是對方說多少就多少
要院方表示 !! 如果真的告成了 那院方要你賠償多少 就只能照付了

如果院方說 精神賠償金 :5000 $$ 就只能給他5000$$

所以精神賠償不是個人決定了


假設 !! 只是假設 :他如果看你的個富家小少爺撞了B 結果B只有"擦傷"
卻要求精神賠償 "10萬塊" 這樣你不就虧死了= = 對吧?
2011-02-08 7:34 am
有沒有報警處理壓~~~~~~~~~~~~~

2011-02-07 23:46:17 補充:
有報警的話~你就有報案事故聯單~看一下上面寫的~可以去申請事故鑑定報告

2011-02-07 23:49:38 補充:
事故鑑定報告出爐~會清楚寫著~誰對誰錯~或是雙方都有錯~要付多少責任~

不是對方說是妳的錯就算數

2011-02-07 23:53:43 補充:
對方要求你賠一大堆費用~你如果感覺不合理~你可以不用理對方~

你可以去申請該地方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由法律委員幫你們調解

2011-02-07 23:58:08 補充:
肇事的和解期限是從報案當天算起六個月內~~你可以在這六個月期間慢慢去調解~如果超過期限視同放棄賠償~這是你要注意的事項~事故聯單上面有寫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0: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07000015KK10156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