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現欠銀行及財務公司卡數大約十七萬,本人月入大約八千,現在供款差不多要用整份糧,感到很吃力,請問我現在應否去搞破產呢?
答:如果你無其他資產可以抵債,或是無其他減債方法(如親友援手),那當然應該考慮破產了!
因你現在的薪金經已祇夠還分期,算你不需要任何生活支出,都必然無法再應付債務!因為利息數字會不斷增大,短時間內便會超過你的收入數目,故基本上現在已能判斷你無法還債!
所以與其久延殘存,倒不如早日申請破產將債務徹底解決,早日破產期滿重新起步!
我又想問一下,現在上網費,屋企電話費,收費電視等等都是用信用卡每個月自動轉賬付款的,還有一條是購買電器的分期,請問我如果去搞破產後,是否不用再去供款?
答:對!因為這些經信用卡繳交的賬項,會隨著你申請破產後信用卡被取消而中斷!自然無法繼續交費和供款!
上網費、電話費、收費電視等在你停交費後自會終止服務!而分期購買的電器,則要視乎你購買了多久和價值多少,如已有一段時間,那對方不會要求取回貨物而祇作你欠賬處理!
但假設剛買入不久便選擇破產,加上有一定價值的,那對方或會要求取回貨物,又或者會控告你欺詐,因你在明知無能力償清所有債務的情況下,依然作出不負責任的消費!
我會被服務供應商告毀約的嗎?
答:當然會!不過你既已申請破產,也不差在多幾條這些小債務吧(相對其他十多萬的債務來說!)!
假設你真要申請破產,要切記將所有債務都申報在破產呈請上,所有已登記的註冊債務不論在破產期間有否償還,都會在破產期滿後得到豁免,無需再承擔償還的責任!
但假如有漏報的,則不會得到破產法例的豁免條款保護,在破產期滿後要依舊負起償還之責!
另外想問破產後是否需要開一個新銀行戶口才可出糧?
答:對!除了向署方要求開設一個新銀行戶口以作發薪之用外,更可以向破產管理署申請解凍其中一個原有賬戶,讓你繼續使用!
由於需要使用銀行戶口作發薪之用,是合理理由,故署方必會批准!但最終是讓你開一個新戶口還是用回舊賬戶,則要由署方考慮和全權決定!
如是者,我應該怎樣告訴僱主避免他知道我已經破產呢?
答:如上所言,假若署方願意解凍原有賬戶讓你使用,則免卻了你跟僱主解釋的煩惱!
如果真要更換新戶口,那要視乎僱主對發薪賬戶有否嚴格的要求,如無特別原因理論上應該可以隨意轉換銀行賬戶!
如僱主堅持要一個理由,那便對他說因你跟這銀行有賬目上的爭議,為避免被銀行凍結名下戶口內的存款(銀行是有這個權力的!)和保障自身權益,故此希望轉發薪銀行和賬戶!
雖然僱主在人權法和私隱條例下無法向銀行求證,但是否接納你的這個理由和請求,便要由僱主決定了!
2011-02-08 20:58:43 補充:
那麼如果我去申請破產,自行申請還是請律師比較好呢?
答:視乎個人選擇!有些人如在下當年實在山窮水盡,實無能力支付律師費者,祇好自行辦理!反正全都可以用中文,而且律師亦祇是代你做相同的工作!
但假若確實分身不暇或怕麻煩,那多花幾千元委託律師處理亦是不錯的選擇!祇是遇上麻煩的亦不勝枚舉!
2011-02-08 20:59:27 補充:
是否只需在申請破產時申報現時有用信用卡支付月費和買電器的分期,便可省卻被對方追討呢?
答:如經信用卡的債務,無需獨立申報,祇報欠信用卡這條數就可以了!因為你其實欠信用卡錢而非電器商號,信用卡公司早已代你付清貨款給對方!
基本上電訊商的月費亦如是!但有時電訊商會自行發信向你追討,所謂違約賠償和合約餘下月費之類的費用!對於這些債務就要自行申報了!
在申請破產期間,我有多少機會被銀行或財務公司追數的人上門滋擾呢?
答:依個人意見機會不大!
2011-02-08 21:00:10 補充:
最後想問你當年申請破產時能否獲署方保留原有出糧戶口給你?
答:不是!原有銀行賬戶全數取消,要另開新賬戶使用!
2011-02-08 21:00:20 補充:
我是用開匯x銀行出糧的,你認為仍可保留該戶口出糧嗎?
答:要視乎破產管理署和匯豐的決定!不過依個人接觸的眾多破產個案中得知,機會看來並不太高!
署方是否容許是其一!
而縱使署方願意,匯豐也有拒絕的權利,署方無權強行要求銀行一定要做生意的!
在下知道曾有個案情況相類,就是署方通知破產者,匯豐不願意讓其使用銀行服務,而結果是署方建議該名破產者另選中銀的服務!
由於匯豐自恃是大銀行,平日開戶的門檻經已較其他銀行為高!它認為破產者的低質素賬戶(因破產者祇能選用最基本的活期儲蓄賬戶)可發展潛力和營利不高,更或會破壞銀行的形象,故不會願意讓破產者使用其服務!
2011-02-10 23:35:15 補充:
下面果位話 "財務公司欠的數,你唔駛指意攪破產可以唔還囉"
想問清楚係點解呢?
答:這位網友的意思應該是那些二三線的財務公司,或者可以直稱為大耳窿!這些不會理會法律的,當然不能憑藉破產去解決,但可以報警!
如果是規模較大的持牌財務公司,便自然會遵守香港法律!
但這祇是在下個人意見,還請樓下網友詳細解釋話中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