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網路上漫罵者提告的問題(急20點

2011-02-06 10:41 pm
我前幾天

玩一個Garena的遊戲程式

對方一直死

就一直言語上的侮辱我 xxx

說我開外掛 誹謗我



1.我現在想告它 請問它這樣構成 侮辱 跟誹謗 兩條罪嗎?


2. 我要告它 我需要準備什麼 ?網路上的ID、筆名或別名,仍得視為網友的身份?
我要影印 它對我的辱罵嗎?

3.提告地點要在哪裡? 警察局?

4.如果我要跟它求償 我可以要求什麼? 1字1萬? 拘留30天? 求償太多會不會不受理?

5.如果上法院打官司 我可以不請律師嗎? 重頭到尾都它在罵 證據可以說明一切?


6.我要告它 我需要先繳多少錢? 之後我勝訴 我繳的錢會退回來嗎?


7.Garena的遊戲程式 有附註 UID 請問UID 是什麼? 虛擬IP嗎?

8.如果我要提告 我可以跟遊戲裡面的客服 拿取它人的資料嗎? 還是指要有照片
.RP存證就可以了?

9. 我要告它 我還需要填什麼嗎? 存證信?

10.如果我在北部 它在南部 那法院會傳喚它上來 北部法院嗎? 還是要我去南部?

11.如果開庭它一直遲遲未到 不與理會 , 那怎麼辦? 有其他辦法嗎?


有11個問題,請給我完善的解答 謝謝各位^^ 辛苦了



更新1:

12. 如果對方有請 像律師 或律師團 那我沒有找律師 我吃虧嗎? 可是我重頭到尾沒有任何挑撥的字眼 都是它在漫罵 那我勝算大嗎? 如果它誣賴我 那要怎麼辦? 13.檢察官 會來我家查它家的資料嗎? 還是檢察官 會幫我變護? 14. 這有三級三審制嗎? 它還可以再上訴? 我證據如果都準備完善的化 它也可以再上訴? 還是有可能被駁回? 抱歉 我對法律常識 比較不懂 我才17歲 請各位給我個正解 不然對那些 網路上漫罵 好像都不覺得錯一樣的人 根本不痛不癢

回答 (3)

2011-02-07 12:22 am
✔ 最佳答案
1.我現在想告它 請問它這樣構成 侮辱 跟誹謗 兩條罪嗎?答:若三字經問候,構成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至於使用外掛算不算是誹謗,對方只要是"有根據合理懷疑"說你使用外掛",這樣是不符合刑法310條誹謗罪,更何況現在遊戲中幾乎很多都使用外掛程式,本人不認為他對你說你使用外掛程式會造成什麼社會評價的貶損。
2. 我要告它 我需要準備什麼 ?網路上的ID、筆名或別名,仍得視為網友的身份?
我要影印 它對我的辱罵嗎? 答:你若要告他,你要把他罵你畫面印下來當證物,要有證物才能提告啊,若要對他提告可以去當地警察報告,或是寫狀送到地檢署的收狀處 (狀紙內容案由填寫妨害名譽,狀紙內容寫上你的ID及對方的ID還有對方罵你什麼內容[參照證物1]) 3.提告地點要在哪裡? 警察局?
答:警局或地檢察皆可,偵查隊會負責幫你找到對方。 4.如果我要跟它求償 我可以要求什麼? 1字1萬? 拘留30天? 求償太多會不會不受理?
答:你要求賠償的部份是屬於民事(若對方不和解就是由民事法官判,一般一句三字經約3千塊~5千塊都有可以,會視對方所罵的嚴重程度),你現在告的是刑事,刑事是檢察官起訴以後法官判刑,一般這種三字經小罪,若罵一句約罰金三千塊,但是刑事的錢是罰給國家的,不是給你的。你若要跟對方求償是必須透過民事求償,可於對方起訴以後,一審以前刑事附帶民事,這樣就不需要任何費用。 5.如果上法院打官司 我 可以不請律師嗎? 重頭到尾都它在罵 證據可以說明一切?
答:不用請律師啊! 只要證物充份就夠了,請律師要六萬塊,我看賠的都還不到六萬吧。 6.我要告它 我需要先繳多少錢? 之後我勝訴 我繳的錢會退回來嗎?
答:刑事告訴,不需要任何錢。 7.Garena的遊戲程式 有附註 UID 請問UID 是什麼? 虛擬IP嗎?
答: 一般你只要有帳號ID ,偵查大隊會負責找,你不用煩惱。
8.如果我要提告 我可以跟遊戲裡面的客服 拿取它人的資料嗎? 還是指要有照片
.RP存證就可以了?
答:你不能拿對方的資料,只有偵查隊才有權利跟遊戲客服調資料。 9. 我要告它 我還需要填什麼嗎? 存證信?
答:你要告對方,當然要先找出他是誰啊,那當然是要先報案或是寫刑事告訴狀,由偵查隊的調查出對方是誰,不然你存證信函要寄給誰,存證信函頂多只能當成證明你有通知對方你要告他而已。 10.如果我在北部 它在南部 那法院會傳喚它上來 北部法院嗎? 還是要我去南部?
答:一般是以原就被,也就是以被告所在地為主,所以你在北部告,但案件會移到南部去。所以最後你出庭有可能需要到南部法院。當然你也可以主張結果地為主,也就是你在你家電腦看到的,但通常最後還是會被移到被告地去。
11.如果開庭它一直遲遲未到 不與理會 , 那怎麼辦? 有其他辦法嗎?
答:一般被告若不理會不出庭,檢察官會發拘票,直接把對方拘提。
12. 如果對方有請 像律師 或律師團 那我沒有找律師 我吃虧嗎? 可是我重頭到尾沒有任何挑撥的字眼 都是它在漫罵 那我勝算大嗎? 如果它誣賴我 那要怎麼辦?
答:檢察會依證據來決定起訴或不起訴,和對方有沒有律師團一點關係也沒有,如果真的有罵人,請總統來也沒用。
13.檢察官 會來我家查它家的資料嗎? 還是檢察官 會幫我變護?
答:檢察官只會跟遊戲公司調對方的資料。檢察官不會幫你辯護....只有律師才會辯護。 14. 這有三級三審制嗎? 它還可以再上訴? 我證據如果都準備完善的化 它也可以再上訴? 還是有可能被駁回?
答:這種案件,通常直接申請簡易判決吧,如果上訴到二審,我看也是上訴駁回。 根本沒機會三級三審,又是殺人..重罪。

2011-02-06 20:47:41 補充:
^^~我當然知道要可得之人(有跡可尋可知到底為何人即可,例如有信箱、電話等就夠了,就算都沒有資料,遊戲PM 絕對知道他當初所登記之資料)才可以提告訴啊!我沒說他會告得成啊,哈哈~~~
要提告訴,每個人都可以提啊!

另外,就算什麼資料都沒有,只要他在此遊戲中待的時間夠久,有多人認識此帳號的本尊為誰就已足夠了哦。

這位大大可以到法學檢索系統查詢高等法院 99年上易字2381號。

2011-02-06 20:56:01 補充:
個人補充一下 意見中【天下第三大軍師 】所說的部份。那位大大說得沒錯哦,如果你所使用的帳號沒有任何個資可以推知你是誰這樣是告不成的,如果你連登記帳號所填的資料都是假的,那........連遊戲管理者所看到資料都不知道你是誰耶。

若要成立此罪當然是要別人知道你是誰,如果什麼資料都沒有,至少也要有一定的人數(網路遊戲者)知道你本尊是誰,要達到知悉此帳號為誰,不然是不成立刑法第309條

2011-02-07 02:54:07 補充:
==" 我是小布"娃娃",不是新聞挖挖哇的"挖挖"喔。

像遊戲帳號辱罵情況,目前法官也是有一些被判的,法官認為只要在遊戲中待得夠久,建議一定的知名度,就足夠了!

在民事方面又更寬鬆了,是以【那個IP 位址只要對映到一個真實的人在操作,就足夠】,網路帳號辱罵民事判賠的案例已經很多了!!

2011-02-07 03:05:18 補充:
一般只要不要是新創的帳號,然後什麼料都沒有,甚或連登記的資料都是假的應該還是有機會告得成,要看怎麼主張。

另外一提,現今網路上很多人喜歡用假的身份字號或姓名,若哪天被人告時,是會被論以【偽造文書罪】的哦,不得不注意,千萬不要使用別人的資料去申請帳號。
2011-02-07 9:57 am
TO意見者001天下…
你述『TO 小不挖挖,他這個案是告不成的,甭浪費時間』

然就回答者001小布娃娃的回答看完數遍,
如『(要有)證物才能提告啊!』
『(若要)對他提告可以去當地警察報告』等語.....
自始完全沒有說:發問者能告成或告不成之問題
只有說明法律流程之程序喔!.....
2011-02-07 1:02 am
TO 小不挖挖

他這個案是告不成的

甭浪費時間

參考 我這份解答 便知會判不起訴原因何在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70108274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5: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06000016KK0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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