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人請趕快告訴我~如何提告

2011-02-05 11:29 am
事由:
1.若女方以男女交往來誘拐男方,請問是否可以
提告
2.若女方以其家人為由,請南方借給女方金額
新台幣六萬元,事後避不見面也不開手機接電話
請問是否可以控告女方詐欺
3.雖然男女雙方有交往但沒有發生性關係只是常
常因女方要求而出去吃飯,所以男方並不知道女
方真正住址只有電話號碼三組(預付卡的),請問
男方可否用此跟檢方為被告訴人之資料以供檢方之查證用











回答 (4)

2011-02-19 12:25 am
✔ 最佳答案
事由:
1.若女方以男女交往來誘拐男方,請問是否可以
提告

答:不可以!!和誘罪是誘拐未滿20歲或配偶耶,你應該滿二十歲了吧!

2.若女方以其家人為由,請南方借給女方金額
新台幣六萬元,事後避不見面也不開手機接電話
請問是否可以控告女方詐欺

答:要看當初女方所說的以"家人為由"是否是虛構出來的,若是虛構出來的使用詐術讓你陷於錯誤而交付金錢,那可能已涉及詐欺罪。若是女方一開始就無詐欺的意圖,那只能算是民事方面的債務糾紛罷了!

3.雖然男女雙方有交往但沒有發生性關係只是常
常因女方要求而出去吃飯,所以男方並不知道女
方真正住址只有電話號碼三組(預付卡的),請問
男方可否用此跟檢方為被告訴人之資料以供檢方之查證用

答:若你覺得遭受詐騙,你是可以具狀提告或是警察局報案,你只有對方的三組號碼,是可以提供給檢方調查的,而非一定要有對方的真實姓名才可以提告詐欺罪,只是若警方找到了被告,被告可以證實當時並非虛構情節使用詐術讓你交付現金,最後詐欺也是會不起訴哦。
2011-02-05 6:26 pm
1.兩情新悅的事,雙方若為成年人(滿18歲)就是有意思能力之人,怎可能構成拐誘呢?何況你還將錢雙手奉上給女方┤傲如何構成拐誘?難道說沒有經常交往的人就會輕易拿得到你的鉅額的錢?真鮮的事。
2.次按,錢是你親自交付(借給),你是成年人嗎?若女方沒有趁你意思不清楚之時,或非正當手段、方法逼你交給金錢,何來詐欺取財指控?你要如何舉證是遭到詐欺?最後應該還是借貸與債務清償的民事糾紛而已啦
3.不知真正身份資料要如何告人?別以為檢察官(國家司法官)是你的專用偵探喔!刑事訴訟法的告訴程式規定非常清楚,具狀或按鈴申告必須具有雙方真實身份資料(告訴人、或舉發人、被告),真鮮的事。

2011-02-05 10:30:03 補充:
具狀或按鈴申告必須具有雙方真實身份資料(告訴人、或舉發人、被告)
就憑你第1&2點的陳述,足以明確證實,你們雙方交往已有時日
你就不可能以「不知被告身份」與檢察官玩捉迷藏遊戲了吧
2011-02-05 4:28 pm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 贈與需要原因 , 借款要有償還的誠意 .

女方借錢後即無法聯絡 , 手機也是預付卡號碼 , 可以推論為有計劃的詐欺行為 . 可以提告詐欺罪 .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 檢警找人的方法很多 , 不管能不能找到嫌犯 , 都要去報案 , 把真相查清楚 !

刑法 第 339 條 (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2011-02-05 3:08 pm
1.除非男方未滿20歲

不然已經為成年人 就無誘拐之可能

且男女交往為你情我願

所以不成立誘拐


2.除非男方能舉證 對方是以欺騙的方式騙錢

不然光借貸是不構成詐欺的

這樣頂多是債務不履行

可以依民事訴訟來拿回錢財

刑事就比較困難


3.如果能舉證詐欺 當然可以提供電話號碼查證

但一般預付卡 未必是女方名義申請

所以無法保證一定可追查到女生

參考: 法律書籍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8: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05000015KK0090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