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期已夠四年,還要繼續每月還錢比破產管理局嗎?

2011-02-04 8:12 pm
我每月都要還錢比破產管理局,現在破產期已夠四年,還要繼續每月還錢比破產管理局嗎? 如果管理局冇任何通知,我係咪應該喺破產令完之後唔需要再入錢?定係要等破產管理局通知我先可以停止入錢?(我指係由破產令完結到申請到解除破產証明書呢段時間)
更新1:

如果有通知,一般會喺破產期完之後幾耐收到通知?

回答 (3)

2011-02-05 9:10 p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每月都要還錢比破產管理局,現在破產期已夠四年,還要繼續每月還錢比破產管理局嗎?

答:不需要!當破產期滿後,破產者的償債責任理論上已完結!

除非是早由法庭判定要繼續償清的債務(如欠政府的債等),或是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認為在破產期間應付而未付的款項(如某些應上繳而未上繳的款項)!但如有這些還款要求你一早已知!

如果管理局冇任何通知,我係咪應該喺破產令完之後唔需要再入錢?定係要等破產管理局通知我先可以停止入錢?(我指係由破產令完結到申請到解除破產証明書呢段時間)

答:如果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無任何通知,理論上在破產期滿後不再需要如常上繳還債!

因為署方或受託人會在破產令解除前的一段時間內(最少也在三個月前),開始審視破產個案,如一切正常則破產令到期時順利解除!相反如仍有問題則會發信給破產者,要求他補交資料或補回欠交的款項,否則破產令將會被延長未能如期解除!

即是說,假設匿名 網友你的破產個案有問題未能順利解除,如有些數目不清或未繳足,署方或受託人會在你破產令到期前便發信通知你!好讓你有足夠時間解釋或補交欠款額,如你未能依言而行或提出讓對方滿意的答案,則破產令或無法如期解除!

所以如果署方或受託人無通知你有任何指示或要求你繼續還款(會另有指示還款詳情,如數目、時間等),則表示你的破產個案無問題可以如期解除!因此無收任何通知反是好事,在破產期滿後便可自行停止向對方還款!

再說如匿名 網友你在破產期滿前無收過署方或受託人任何通知,並立即向對方申請「解除破產証明書」的話,而對方又不拒絕向你發出「不反對申請破產証明書」的確認文件,則表示你的破產個案再無懸念,可以順利解除!否則對方絕不會向你發出確認信讓你去高院書記處申請「解除破產証明書」的!

如果有通知,一般會喺破產期完之後幾耐收到通知?

答:如上所言,如果有問題要通知你,祇會在破產令解除之前而不是在破產期滿之後!

當然或許署方在破產令解除事後多年,才發覺有問題再次發信跟進!但這是另一回事,跟解除破產令時的狀況無關!

簡單的說,在破產令解除前無收過任何通知,則破產令可順利解除!破產令既已解除自亦無需繼續上繳!而假設仍要上繳的則會在破產令到期前便收到通知而非到期後!

再說如破產個案未能依期解除,署方或受託人絕對不會向破產人發出確認信以供其申請「解除破產証明書」!

故此依個人意見,無需要在收到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的信件後才中止上繳還款,祇要待破產期滿交過最後一期就可以了!

因為你自願多付的款項,要署方退回恐怕並不容易!相反真有你短付的款項,祇要收到對方通知便立即付清便可解決問題!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6-04-14 9:20 am
破產已滿四年破管局會否發信通知?
2011-02-04 10:43 pm
你一定要等副破產管理局寄一封信比你後,你才可停止交款.

收錄日期: 2021-04-19 23:57: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04000051KK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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