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ship God.◎ _ ◎ But Who is God?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HA00607298/o/701102030072313873376910.jpg
神的形象
自然神
自然神(Natural God)源於原始社會後期,將不可駕馭的自然體、自然力演化為神,在拜物教初期,直接將自然體,如火、雷、水、太阳等直接加以人格化,認為它們本身是具有意志和具有生命,其後甚至對動物植物也加以神化,隨著人們抽象能力增強,神靈獨立於該自然物體的觀念則逐漸萌生。社會神
社會神(Social God)將社會現象或力量人格化,源於原始社會後期,是自然神的演化,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及社會結構複雜化、階級化,人不再是一個單單的個體,社會力量也被認為是不可理解及不可駕馭的力量,如戰神、愛神、財神、地域守護神、行業神等。社會神有多種分支,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與自己的先天身份(宗族)有關,可稱為宗族神;第二類則與自己的後天身份(如行業)有關,在此類中最主要的是行業神。分支
宗族神,與自己的宗族有關。
家神(Family God)是家庭的守護神,通常為供奉本家的祖先,信者認為祖先已成神,可守護家庭安穩,在這方面某程度上是部落神的類同,然而家神也有將家族分宗及標立家族獨特性的功用,不同部落神的是家神少有合併歸流。
部落神(Tribal God)與部落起源或眾部落起源有關。(參見條目:圖騰)
民族神(National God)是數個較大部落的部落神的合併體,或幾位同宗教的主神。民族的消滅也並非令該民族神消失,因為它有可能被其他民族吸收同化。
行業神(Trade God)也可以算是社會神的一支,隨社會分工而產生,多與神話或各行的首創者、有功者有關,如中國的魯班、古希臘的阿耳忒彌斯等。
[编辑] 擬人神
擬人神(Anthropomorphic God)的觀念最早由希臘哲學家色諾芬尼(Xenophanes)提出,人類按照自己形象與本性而設想一個神系,這被非泛指一切神靈,而是指由信仰者加以完全擬人化的神。主要有兩種,第一種為古埃及的宗教,是一種半擬人的過渡期,頭部為動物,而身體是人的神不勝枚舉,另外一種全擬人的神最見於古希臘及古羅馬,如宙斯的神系中諸神皆有人的形象,也過著擬人的生活。抽象神
抽象神(Abstract God)為沒可見形象的神,可指猶太教及伊斯蘭教。伊斯蘭教禁止為神造像及跪拜偶像,又例如中國古代對「天」的觀念相當抽象,近乎無人稱及無位格。神的本體
無神論
主条目:無神論
無神論(Atheism)者認為任何神皆不存在,最早出現於柏拉圖的著作,最著名的支持者為馬克思。不可知論
主条目:不可知論
不可知論(Agnosticism)者認為神的存在是不可被認識或不可能徹底認識,遭到神學家批判,認為儘管信與不信皆沒有足夠的理由,然而思想上的懷疑還是代表行動上肯定宗教的虛假。自然神論
主条目:自然神論
自然神論(Deism)者認為神創世後,即完成其使命,讓宇宙自行發展,最早於16世紀的基督教索西尼派提出,盛於伏爾泰及盧梭時代,現已式微。泛神論
主条目:泛神論
泛神論(Pantheism)者認為神即自然界,神秘泛神論認為神包容自然界及人等一切,簡而言之,人是神的一部份,而自然泛神論則認為自然界是神存在的一種方式,某些情況下與無神論通,哲學家史賓諾沙建立最完整的一元泛神論。
泛自然神論
主條目:泛自然神論
泛自然神論(Pandeism)是將自然神論和泛神論合併起來的一種哲學觀點。這個觀點認為上帝在創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規則之後,將自己化身成宇宙以及世界萬物。內在論
內在論(Immanence)者認為神不可離世而獨自生存,與超在論相對,強調神對世界的內在性,強調神的清靜無為,循環、業務(歷史觀),也強調神的神秘性和非人格性質(神性),見於佛教的宇宙秩序論、印度教泛神論、埃及希臘等的多神論、原始宗教的萬物有靈論。超在論
超在論(Transcendentalism)者認為神超越或獨立於世界而存在,與內在論相對,強調神對世界的外在性、超越性,強調神的積極性、是歷史的終極指向(歷史觀),也強調神的理性和人格(神性),存在於猶太教唯一理論、伊斯蘭教至上神論、祆教、諾斯底教派二元論等。超泛神論
超泛神論(Panentheism)者綜合超在論及內在論,認為神是存在的本身,而存在作為一切存在物之根基是超在的,而存在在存在物中表現自身是內在的,神既是超在也是內在,是現代基督教神學的一種傾向。神的數量
多神教
多神教(Polytheism)始於原始社會後期,相信眾多神靈之存在,如主行業、主地區,主自然,崇拜者可隨己意在不同情況和需要下選擇不同的神靈加以膜拜。多神教中,神靈者常有階級之別,通常有一最高的主神,其他的各有本領又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