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放假工作

2011-02-04 6:50 am
當兵是以公務員身分所以不能夠兼職,

那在外兼職的定義為何呢?

如果我是幫忙親友,因為近日店裡比較繁忙,只是幫忙打理店裡的事務,

沒有薪資的交流,這樣算是兼職嗎?

如果是在外兼職軍法又是如何判的?

兼職的定義為何呢?

回答 (3)

2011-02-04 7:10 am
✔ 最佳答案
軍人放假所得算不算兼職.答案是否定的.譬如

擬題人到服役前公司幫忙.這段酬庸應只能算個

人所得.所以與所擬[軍法之辨識]只應指其軍人行

為的規範.舉列收假或放假時與計程車司機發生類

似車資糾紛後憤而把司機揍了一頓後被舉發.然究

這時期還是依軍法論處..但放假之個人收入當然只

當做個人所得囉..談到兼職.應是部隊裏的任務派遣

根本不會有現役軍人另外在民間兼職的慣列.愚 識
2011-02-04 2:30 pm
不是聘僱的身分就沒差
當然要穿便服。。。不過應該沒有人放假還穿軍服吧?呵呵
2011-02-04 10:32 am
軍人即便兼差兼職(如直銷.拉保險..).觸犯的是行政法
這不會交由軍法審判.單位權責長官依據事實就可依
陸海空軍懲罰法實施細則
將過犯人員記過、調職
另外依據軍事審判法第169條、170條規定...
因無審判權而諭知不受理之判決,應同時諭知移送於管轄法院
檢察署。
簡言之並非軍人觸法就必須由軍法調查、審判
例如酒駕遭逢取締觸犯的是公共危險罪.但是該案應為交由案發處所管轄權之檢察署及法院偵辦
更多詳細資料請自行查閱軍事審判法

2011-02-04 02:43:27 補充:
如果我是幫忙親友,因為近日店裡比較繁忙,只是幫忙打理店裡的事務,
沒有薪資的交流,這樣算是兼職嗎?
這當然不是兼差兼職.但不要穿著軍服做這些事
例如家裡經營餐館.休假期間在家幫忙端盤.洗碗.結帳...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何來兼差兼職之疑慮
長官要找麻煩.硬是要辦.那就有請銓敘部釋疑.公務人員兼差兼職之定義.

收錄日期: 2021-04-20 22:57:4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203000015KK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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