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詐欺罪未滿18歲的問題??

2011-02-01 5:24 am
 
我犯下詐欺罪,不過不是真的要貪圖他的利益。
而是有些誤會所以才延遲交貨給他。

我已經有私下跟買家寫了和解書,
不過我們都未滿18,也不清楚該怎麼寫。
就大致上寫了:我先把錢退給買家,然後我捕貨給買家
買家在把錢在匯給我。

1.我爬文大家都說要讓和解書有說明是誤會,並不是真的想詐欺他,
那我該怎麼填寫和解書?和解書書局買的那種可以嗎?

2.已經和解了,也有和解書,還會起訴或是有刑罰嗎?

3.如果法官真的覺得我有疏失,是會起訴嗎?

4.如果真的有刑罰,未滿18有前科嗎?

5.我說的證詞如果買家認同(買家確定要跟我和解),法官不認同會怎樣?

6.請問法官事先查交易情形還是先開庭?

7.我知道詐欺罪是公訴罪,一定得開庭,那開完庭當天就會知道有沒有刑責嗎?

8.法院的傳單寄來,如果沒人收,警察會到我學校來嗎?

9.我需要準備什麼東西對整個案情比較有幫助的?

10.請問我現在等待法院開庭、判決書那些程序為何?

11.法院傳票是郵局寄送還是警察親自送達?

12.收到傳票大概多久要開庭呢?

13.開庭只需開庭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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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很多,有勞各位了!
實在不知道該回報些什麼,只能說非常謝謝!!

  
更新1:

TO蘋果 你說的偵查庭由檢察官偵查案件,這個是以信件作通知嗎? 還是用其他方式?? (因為我住在學校宿舍...)

更新2:

關於未滿18有前科..我不太董法律知識... 可以請你加以敘述之?

回答 (2)

2011-02-01 8:51 am
✔ 最佳答案

1.我爬文大家都說要讓和解書有說明是誤會,並不是真的想詐欺他,
那我該怎麼填寫和解書?和解書書局買的那種可以嗎?
答:和解書寫明你和告訴人之間是屬於"消費糾紛",而非詐欺取財....然後寫明你和他於幾月幾日需怎樣完成交易。

2.已經和解了,也有和解書,還會起訴或是有刑罰嗎?
答:因為詐欺罪是屬於非告訴乃論,對方是不能夠撤銷的。所以決定權就在檢察官手上了.....

3.如果法官真的覺得我有疏失,是會起訴嗎?
答:一開始是偵查階段,你是不會看到法官,看到的是檢察官,可以跟檢察官說明是因為某些因素導致你延遲出貨、你和告訴人之間是屬於消費糾紛,而非你有詐欺的犯意,是因為出自誤會,而且已經與告訴人和解,再請檢察官賜予不起訴處份。

4.如果真的有刑罰,未滿18有前科嗎?
答: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核發條例 (民國 91 年 06 月 12 日 公發布) 第3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係指警察機關依司法或軍法機關判決確定、執行之刑事案件資料所作成之紀錄證明。」;又第6條規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 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 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 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 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 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 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5.我說的證詞如果買家認同(買家確定要跟我和解),法官不認同會怎樣?
答:你現在還在偵查階段吧,如果在檢察官那邊和解不起訴,案件就結案了。

6.請問法官事先查交易情形還是先開庭?
答:應該是先出偵查庭由檢察官調查!!所以你會先看到檢察官,若檢察認為你有詐欺就會起訴,起訴以後你才會看到法官。

7.我知道詐欺罪是公訴罪,一定得開庭,那開完庭當天就會知道有沒有刑責嗎?
答:有沒有刑責,是等檢察官起訴以後的事情了!

8.法院的傳單寄來,如果沒人收,警察會到我學校來嗎?
答:傳票一般都用平信寄到你的居住所。一般判決書或處份書會用掛號。警察不會到你學校。

9.我需要準備什麼東西對整個案情比較有幫助的?
答:就照實回答就好了,因為某某因素無法如期交貨,僅是買賣糾紛,非詐欺故意!

10.請問我現在等待法院開庭、判決書那些程序為何?
答:檢察官先起訴,起訴以後到法官那邊再看你要被判什刑責(拘役或罰金.....)。

11.法院傳票是郵局寄送還是警察親自送達?
答:平信寄到你家!

12.收到傳票大概多久要開庭呢?
答:一般約一周至二周左右都有可能

13.開庭只需開庭一次嗎??
答:依案情需要,不一定,一般偵查庭約1~2次左右,法庭也差不多!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5553 <--點這一個網址,對你有幫助的。

2011-02-03 00:23:59 補充:
問:你說的偵查庭由檢察官偵查案件,這個是以信件作通知嗎?
還是用其他方式?? (因為我住在學校宿舍...)

答:檢察官傳你出偵查庭,是會發傳票(上頭有案由,案號、股別和時間),居住所可能都會收到傳票,若法院不知你詳細住所,會將傳票寄至戶籍地的地址。


問:關於未滿18有前科..我不太董法律知識...
可以請你加以敘述之?

答:一般人口中的「良民證」或「前科紀錄」指的是內政部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下稱核發條例)所核發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依核發條例第6條規定,受緩刑、拘役、罰金(不包括有期徒刑易科罰金者)的宣告,也不會記載於刑事案件紀錄,若你如果未滿18歲也不會記載。
2011-02-12 9:01 pm
誤會?誤會一詞早就聽膩了,還是老套,該換點新的吧!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4: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31000016KK0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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