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下詐欺罪,不過不是真的要貪圖他的利益。
而是有些誤會所以才延遲交貨給他。
我已經有私下跟買家寫了和解書,
不過我們都未滿18,也不清楚該怎麼寫。
就大致上寫了:我先把錢退給買家,然後我捕貨給買家
買家在把錢在匯給我。
1.我爬文大家都說要讓和解書有說明是誤會,並不是真的想詐欺他,
那我該怎麼填寫和解書?和解書書局買的那種可以嗎?
2.已經和解了,也有和解書,還會起訴或是有刑罰嗎?
3.如果法官真的覺得我有疏失,是會起訴嗎?
4.如果真的有刑罰,未滿18有前科嗎?
5.我說的證詞如果買家認同(買家確定要跟我和解),法官不認同會怎樣?
6.請問法官事先查交易情形還是先開庭?
7.我知道詐欺罪是公訴罪,一定得開庭,那開完庭當天就會知道有沒有刑責嗎?
8.法院的傳單寄來,如果沒人收,警察會到我學校來嗎?
9.我需要準備什麼東西對整個案情比較有幫助的?
10.請問我現在等待法院開庭、判決書那些程序為何?
11.法院傳票是郵局寄送還是警察親自送達?
12.收到傳票大概多久要開庭呢?
13.開庭只需開庭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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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很多,有勞各位了!
實在不知道該回報些什麼,只能說非常謝謝!!
更新1:
TO蘋果 你說的偵查庭由檢察官偵查案件,這個是以信件作通知嗎? 還是用其他方式?? (因為我住在學校宿舍...)
更新2:
關於未滿18有前科..我不太董法律知識... 可以請你加以敘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