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和解還來的及嗎

2011-02-01 4:48 am
上禮拜因為妨害民譽的案件第一次到法院說明
法官也在審理後作出判決
因為有人從中幫忙
提告者總算願意跟我和解
請問法官作出判決之後(無書面通知)
到調解委員會進行和解還來的及嗎?
若是順利和解
之前被判的刑責是否就不具效力了?
懇請解答

回答 (4)

2011-02-01 5:06 am
✔ 最佳答案
在還沒宣判前一切都還來得急

趕快去跟對方和解並簽下雙方的和解書加手印

動作慢的話就來不急囉
2011-02-01 8:11 am
判決就來不及了啊!!!
2011-02-01 5:02 am
調解的話要在法官還沒宣判之前才可以...如果宣判了...就來不及了
2011-02-01 4:55 am
判決後.就來不及了

寄送公文也要時間.沒收到不代表判決無效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00: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31000016KK07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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