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卡刑期一問...急急急,thx!!

2011-01-31 1:38 am
我有個朋友係十月尾比人搵到佢用假卡...?
到12月正式起訴佢,岩岩係1月又過左堂!

而家定左係區域法院審理,佢本身無任何案底,
又係比人半呃半哄去做,
再加上沒有任何人既損失....

大概判幾多!?
係咪一定要3件起計!?
更新1:

你講依d,我都知... 不過我係想問...係咪一定要3年起?? 去左地院就唔可以再判輕d!?

更新2:

我問左佢啦..佢係拎住張卡去買野,都未落機就比人悉穿左 身上面仲有另一張,者係用一張,同袋住一張...... 咁如果睇過d案例....者係最少都12個月起!?仲要再加多一條持有既罪!?

回答 (2)

2011-02-02 7:39 pm
✔ 最佳答案
你都唔講清楚案情, 好難準確答你噃. 乜嘢係 “…沒有任何人既損失…”?即係 “走去碌卡但唔成功”? 定係 “成功咗但贓物被起回” 所以無人有損失? 除咗用假卡, 佢有無藏有假嘅 / 他人嘅身份証? 重有無其他假卡在身? 呢d都有影響判幾多.淨係講用假卡呢樣. 我假設係去碌卡但唔成功. 答案係唔一定判3年. 用假卡並無刑期指引, 只係在R v Chan Sui-to 一案中由楊鐵樑法官訂下咗要考慮嘅因素. 我參考過Chan Sui-to, Watt Siu-hung 及 Chan Cho-hei等用假卡而唔成功案例,都採用咗12個月嘅判刑起點. 所以單單以用假卡, 你朋友會被判12個月.
區院係無 "最低消費"嘅. 區院 / 高院一樣可判罰錢、感化、社服令等非監禁式刑罰.佢單嘢去區院, 係因為用假卡通常會被控 “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Cap. 200 s. 17(1)], 最高刑罰係10年, 所以先去區院審.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11-01-31 8:42 am
區域法院一般3年刑起點,如果你朋友認罪就博個官減三份一。
如果係斷正都無得拗,早啲認咗就博減刑。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20: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30000051KK0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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