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2月正式起訴佢,岩岩係1月又過左堂!
而家定左係區域法院審理,佢本身無任何案底,
又係比人半呃半哄去做,
再加上沒有任何人既損失....
大概判幾多!?
係咪一定要3件起計!?
更新1:
你講依d,我都知... 不過我係想問...係咪一定要3年起?? 去左地院就唔可以再判輕d!?
更新2:
我問左佢啦..佢係拎住張卡去買野,都未落機就比人悉穿左 身上面仲有另一張,者係用一張,同袋住一張...... 咁如果睇過d案例....者係最少都12個月起!?仲要再加多一條持有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