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詐欺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而所謂「非告訴乃論」,即為一經告發之後則不得
撤回告訴,換話話說,檢察官和法官必須做出適當之處分才能「脫身」。
在檢察官那裡,如果兩造當庭和解,檢察官或許可以對被告做出緩起訴處分。
在法院那裡,如果兩造當庭和解,法官可以對被告裁定緩刑。
但兩者要在於初犯且有悔意並與被害者和解的前提下。緩起訴不留前科,緩刑
期間沒有被撤,是不會在良民證記載,但有前科。
要詐騙別人之前,先量一量看自己有沒有本事負擔後果。如果惹不起法律訴訟
,就不要去詐騙。切莫等到被人家告了才再來問網友確定的答案。
2011-02-07 12:58:52 補充:
事實之認定,並不是被告的一句「誤會」就可以解決。
網拍,還有什麼「誤會」可言?買家下標,賣家出貨,這樣會有什麼誤會?
一旦買賣契約成立,賣方就有義務出貨,買方就有義務付款,銀貨兩訖。
才一千元?所以一千元就不是錢嗎?要不是把被害者惹到不爽,被害者又怎
麼會為了這區區一千塊大動肝火去告他詐欺?
2011-02-09 20:12:39 補充:
誤會一詞早就聽膩了,還是老套,該換點新的吧!
網拍詐騙事件,以誤會來解釋,說穿了只不過是想要規避責任罷了!
如果是收了錢但沒有出貨,等到被買家告了之後,「才」趕快寄送貨
品,然後以「誤會」做為解釋,那麼就等檢察官起訴吧!
反正有一堆理由藉口大道理解釋「誤會」的原因,就直接了當的向檢
察官講,比較快,何必來問網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