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神的安排及默許下做出來?

2011-01-29 7:06 am
又是神的安排及默許下做出來?
事事歸於神~


開解情困女生 教師非禮罪成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mp.gif
(明報)2011年1月22日 星期六 05:05 【明報專訊】15歲中四女生情海翻波,任教經濟科的中年教師乘虛而入,去年7月1日晚單獨載她到鯉景灣海邊吹風,藉辭開解,要求女生「攬攬」及向她索吻,教師被控3項非禮罪,昨日罪成。裁判官狠批被告行為荒謬,證供前後多達20項矛盾,直斥他誤人子弟。官斥濫用權力地位 非真心幫人被告曾永祥(46歲)被控一項猥褻侵犯及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他出庭時雙手合十低頭,由妻子及數名親友陪同,包括藝人吳日言 (Yan)。被告代表大律師求情指出,被告原本月入4.8萬元,因案已被停薪留職,需依靠任職物業管理助理經理、月入3萬元的妻子,另需照顧9歲及7歲的子女,以及供養父母。大律師又呈上4封求情信,分別由被告教會神父、曾任職學校的副校長、任職浸大講師的大舅撰寫,信中表揚被告盡力做事,與學生亦師亦友,人格值得信任。但當大律師指被告之前亦有單獨輔導3名女學生時,裁判官謝沈智慧即時質疑:「只係佢口地單純,咁多次都係女仔,係咪咁橋?」裁判官直指被告帶情緒不佳的女同學單獨外出,女生哭泣是預期之內,「被告竟愈來愈大膽,濫用權力及地位,並非真心錫佢」。謝沈智慧指涉案女生誠實可靠,證供清晰堅定,相反被告證供有近20處分歧。她又指被告私下約女學生外出,違反專業操守及常理,「你誤人子弟,唔適合教書」。她指案件涉及違反誠信,監禁是無可避免。她將案押後至2月11日判刑,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案件編號﹕ESCC4436/10】

回答 (6)

2011-01-31 10:41 pm
✔ 最佳答案
基督徒一向都係講到人家係罪人,反看基督徒有時都係禽獸都不如唔信?請看下面的新聞: 曲解亞當夏娃裸體 傳道人侵犯15歲教友 (明報) 10月 18日 星期三 05:05AM 【明報專訊】男傳道人去年受聘於大埔區一間基督教會,但他初來甫到便利用神職人員身分,以不同藉口不斷性侵犯一名15歲女教友。他為求目的甚至背叛信仰,歪曲《聖經》教義令少女就範。事件被教會揭發,他在崇拜時間向會眾公開認罪,並自行向警方投案。他昨日於區院承認7項非禮罪,其餘7項非禮及非法性交罪名,則獲律政司不起訴。法官指被告加入涉案教會不久便犯案,對事件表示驚訝。控罪指受正統神學院訓練的被告曾照福(46歲),去年加入大埔區一間教會任職傳道人。在去年7月至11月間,他不斷非禮教會內一名15歲女教友。承認7項非禮 還押小欖候判被告暫還押小欖看管,以等候背景、心理及精神報告,至本月31日宣判。一直與他十指緊扣出入法庭的妻子,依依不捨目送丈夫被押走,其後由數名親友陪同離開。案情指事主與母親同住大埔區,02年開始參加涉案教會聚會活動,去年7月被告剛加入該教會任傳道人。事主向警方表示,被告時常以講道、按摩及學琴等藉口,趁她家中無人時上門探訪,並伺機侵犯。要求按摩口交,教會房間施暴,事主指當被告講解《聖經》「創世記」時,指亞當與夏娃因坦誠相處,才在伊甸園赤身露體,遂要求兩人在家中「有樣學樣」。被告又要求「裸體按摩」,不但向事主「上下其手」,更對她的胴體讚口不絕。他又要求「赤裸聊天」,好讓他講解性知識,並要求互相口交。當他教授鋼琴時,又藉故要求事主替其手淫。此外,被告曾在教會房間向事主施暴。他一度聲稱母親剛去世,表示需要獲取安慰,要求與她擁吻和口交。當兩人擁吻時,他甚至要求吮吸事主的乳頭,直至她大呼疼痛,被告才停口。女傳道人家訪揭發由於被告要求保守秘密,事主的教會生活只好在惶恐和尷尬中度過。直至本年3月,該教會一名女傳道人家訪事主,才揭發被告獸行。教會牧者翌日當面質問被告,他承認曾侵犯該女教友,及後並在教會崇拜聚會中向會眾公開認罪,然後自首。【案件編號:DCCC454/06】

2011-01-31 14:42:28 補充:
基督徒一向都係講到人家係罪人,反看基督徒有時都係禽獸都不如
唔信?請看下面的新聞:

曲解亞當夏娃裸體 傳道人侵犯15歲教友 (明報) 10月 18日 星期三 05:05AM
【明報專訊】男傳道人去年受聘於大埔區一間基督教會,但他初來甫到便利用神職人員身分,以不同藉口不斷性侵犯一名15歲女教友。他為求目的甚至背叛信仰,歪曲《聖經》教義令少女就範。事件被教會揭發,他在崇拜時間向會眾公開認罪,並自行向警方投案。他昨日於區院承認7項非禮罪,其餘7項非禮及非法性交罪名,則獲律政司不起訴。法官指被告加入涉案教會不久便犯案,對事件表示驚訝。

2011-01-31 14:42:41 補充:
控罪指受正統神學院訓練的被告曾照福(46歲),去年加入大埔區一間教會任職傳道人。在去年7月至11月間,他不斷非禮教會內一名15歲女教友。
承認7項非禮 還押小欖候判
被告暫還押小欖看管,以等候背景、心理及精神報告,至本月31日宣判。一直與他十指緊扣出入法庭的妻子,依依不捨目送丈夫被押走,其後由數名親友陪同離開。
案情指事主與母親同住大埔區,02年開始參加涉案教會聚會活動,去年7月被告剛加入該教會任傳道人。

2011-01-31 14:42:55 補充:
事主向警方表示,被告時常以講道、按摩及學琴等藉口,趁她家中無人時上門探訪,並伺機侵犯。要求按摩口交,教會房間施暴,事主指當被告講解《聖經》「創世記」時,指亞當與夏娃因坦誠相處,才在伊甸園赤身露體,遂要求兩人在家中「有樣學樣」。被告又要求「裸體按摩」,不但向事主「上下其手」,更對她的胴體讚口不絕。他又要求「赤裸聊天」,好讓他講解性知識,並要求互相口交。當他教授鋼琴時,又藉故要求事主替其手淫。此外,被告曾在教會房間向事主施暴。他一度聲稱母親剛去世,表示需要獲取安慰,要求與她擁吻和口交。當兩人擁吻時,他甚至要求吮吸事主的乳頭,直至她大呼疼痛,被告才停口。
2011-01-31 2:39 am
犯罪的是人類,為何要追究創造的神? 如果神不容許人類有自由意志,人類應該就不會犯罪的了,可是,神的愛就是愛到會給人類有自由意志! 到頭來,人類選擇了自作孽,又要怪是神默許-----------------------神在聖經已頒下十誡! 那是明明白白的文字! 神完全沒有默許人類作奸犯科! 人類啊人類~~ 為何不自己反省呢? 有人做好事,為何有些人不跟著去做好事反而去做壞事呢??
參考: me
2011-01-30 8:15 pm
兒童教育指南,第六十八章 色情氾濫的時代,第2段
  淫書淫畫之毒害--青年人多是愛書如命的。只要能夠到手,什麼書他們都要閱讀。煽情的戀愛小說及淫穢的相片圖畫,都有令人腐化敗壞之影響。許多人熱心購讀小說,結果,他們的想像力變成污穢下流。在舟車上常有許多裸體女郎的照片出售。這類令人噁心的照片,遍見於圖書攤上,也張掛於售賣雕塑品者的牆上。這真是一個到處色情氾濫的時代。人們看了淫畫,讀了淫書,煽起了眼目的情欲與邪情惡念。胡思亂想,使人的心思敗壞。人的頭腦也迷醉於這類喚起下流卑賤情欲的景象。這些由污穢的想像而見到的色情形象,腐化了人的道德,及使受欺哄被糊塗之人的邪情惡欲,猶如脫韁野馬。緊接著便是犯罪作惡,而使那原照上帝形象而造的人墮落到禽獸的地步,而終於沉淪滅亡。(二)

上帝的兒女,二月 我們遵守天父慈愛的誡命,二月二十五日 我們要清潔,第3段
  耶穌說:一個罪惡的意念雖是多麽的秘密,若在心內被戀念保存,這就證明仍有罪惡在心中作主。這樣的心靈還 “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 那思念邪惡淫穢之事而感到樂趣的人,放縱邪惡之念,眼目好色的人就可以在罪惡成熟,及它所給人的羞辱和碎心的憂傷中,看清了他在他心靈深處所隱藏的罪惡的真性質了。遇見試探的時候,或許要使人陷入大罪之中,但它幷不是創造所顯露之邪惡,不過發展幷暴露了心中原來隱伏的意念而已。因爲“心怎樣思量,他爲人就是怎樣。”“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山邊寶訓》94頁)
2011-01-29 11:22 pm
基督徒「醜聞」??(「澄清」網友對基督徒罪行的偏頗成見)
http://bibletimes.netfirms.org/jesus/read.php?tid=13523

攻擊者 你好,佛家豈不是說「諸法因緣生」?你既然學佛,豈不應相信任何事物現象都是諸多不同因素的假合和?那麼你將罪惡單單歸因於基督教豈不偏頗?例如泰國色情氾濫,據調查年輕人心儀色情行業,小沙彌在寺院遭雞姦染上愛滋病,泰國、緬甸等佛教興盛之區又是全球重要毒品輸出國,難道我們也要歸因於佛教主張吸毒或色情嗎?
2011-01-29 9:36 pm
7:21不是每一個對我說,主阿,主阿的人,都能1進諸天的國,惟獨實行我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7:22當1那日,許多人要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在你的名裡豫言過,在你的名裡趕鬼過,並在你的名裡行過許多異能麼?7:23那時,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1認識你們,你們這些行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

http://www.recoveryversion.com.tw/Style0A/026/read_List.php?f_BookNo=40&f_ChapterNo=7&f_VerseNo=23#23

主已警告過了,靈性上沒有悔改,律法上犯罪沒有自首伏法,不配稱受洗的,褻瀆祂名的假教會假成員...主是不會認的.
參考: 我的不落格_給天父的一封信
2011-01-29 10:01 am
Truth is God, not God is truth. There is no God higher than truth
真理是上帝,而非上帝是真理‧真理之上,無神居所

A 'No'uttered from the deepest conviction is better and greater than a ' Yes' merely uttered to please, or what is worse, to avoid trouble.

由底心的信念發出的[不],勝過﹑偉大過僅僅只是用於討好--------或者更糟的,避免麻煩------的[ 是 ]

2011-01-29 02:02:01 補充:
甘地~講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47: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128000051KK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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